近日
有專家建議:
探親假已沒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須改造
消息一出
引髮網友熱議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
擺在第一位的問題
竟然是——
「啥是探親假?」
@滑梯先生:
什麼情況,還有這個假??
@共同語言:
確實沒聽過…
@Joe:
上了十幾年第一次聽說有這個假,老淚縱橫啊!
探親假從哪來?
探親假最早發端於1958年2月9日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目的是為了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
1981年3月,國務院發布規定進一步完善探親假制度,規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探親假標準。
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有關節日期間及其他法定休假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則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我國勞動者享有探親休假的權利。
有網友表示:
有所耳聞!
@寧波湯圓:
本單位外地員工一直在執行…
@浮生若夢:
我們公司每半年一次探親假,根據路程遠近2-7天。
@今夕何夕:
有所耳聞!我們單位很多外地員工,他們都有探親假。
探親假有多長?
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一聽要被取消,
休過的沒休過的都急了:
「好歹也是個假嘛!」
@凌風: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建議保留啊 人文關懷嘛!
@一米陽光:
好歹也是個假嘛!對於在外地的我,不建議取消,不然一年就只有5天年休假了。
@酚酞加酸:
為什麼要取消?如今獨生子女那麼多,家裡老人尚在,節假日全部擠在一塊,外地人回家不方便,單位不執行探親假怎麼不管?
為什麼提議取消探親假?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分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喻術紅:
「從勞動關係的角度出發,為職工提供探親假,能夠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單位認同感。」
但是目前看來,這個假期的實施效果並不理想,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就包括:適用範圍窄、出台所依據的社會背景狀況發生改變和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
此外,探親假制度規則「太老了」也是一個原因。
如今,探親假制度出台時所依據的社會經濟狀況已經發生改變,探親假難以適應當前的社會經濟狀況。
當前,包括帶薪年休假在內的休息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逐漸替代了探親假的部分功能,久而久之探親假就可能被忽視掉。
對此,有網友表示同意:
現在交通發達,
一踩油門就到家了!
@冰之:
這個探親假確實「太老了」,裡面最根本的條件是夫妻、父母子女之間不能利用節假日見面,現在交通這麼方便,7天長假再遠也能見到了,所以要麼取消,要麼修改條件。
@豬豬俠:
探親假確實該改改了,現在交通發達了,一踩油門就到家了!
@Leah:
認真看了一下,這個建議沒什麼好噴的。保留這個假也有很多人不清楚或壓根就不敢請假,不如取消探親假,加入春節豪華大禮包裡面,強制用人單位必須執行春節休假制度。
也有網友提出建議:
有優化的空間,沒取消的必要
@橘子:
有優化的空間,沒取消的必要。
@縵紗飛揚:
以延長春節假期來代替探親假這個可以有。
@陽光如初:
強烈建議春節假期延長至元宵節之後上班,一年就這麼一次回家團聚的時間,去掉往返的路程,走親戚的時間都不夠!
此外有網友提出:
如何保障權利的落實才是關鍵!
@石大大大蔥:
這個假我去請,單位肯定不給批...
@藍星龍:
「一般取消,特殊保留」這個可以有,這樣探親假的利用率就會高很多。但是,我們最關心的還是扣不扣錢的問題。像我們醫院,休年假都要扣獎金和全勤獎。誰敢休?
@盛剛:
探親假不僅不應該取消,而且國家應該想辦法監督落實,畢竟現在獨生子女們只能指望靠這個假期好好陪陪父母了。休不休是前提,最終的關鍵是如何保障享受這個權益!
你認為探親假有保留的必要嗎?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體事業部
責任編輯: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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