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最後一次教師資格證考試面試報名已經開始,今天是教資面試開始審核的第一天,除河北、湖南、海南、江西、寧夏、貴州、廣西省份已開通線上審核外,其餘各省均需要現場審核。
今天,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有很多考生因資料準備不齊全而而發審核通過。小編整理了各省份現場審核所需材料,快來看一下你都準備正確了嗎?
河南
1.在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省轄市報考的社會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原件;在居住證所在地報考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免費申請)。
港澳台學歷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還應出具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書原件。
2.在學籍所在地省轄市報考的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格式與要求見附件1);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還應出具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書原件。
3.在開封市報考「日語」、「俄語」科目的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校生提供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社會考生提供材料(參見「在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省轄市報考的社會考生」應提供材料)。
4.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我省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山東
現場審核時,考生應提交的相關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 (國(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校在讀生可提交蓋有學校公章、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學生證丟失或信息不全,無法確認考生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在讀年級的應提交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3.以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以居住地報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居住證原件;
4.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研究生需分別提供專科、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5.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考生,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資格證書原件。
湖北
.報名資格審核確認時,根據戶籍和居住證(有效期內)不同,考生須提交不同證明材料。
第一類:在學校所在地考區報考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2、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原件或學信網上學籍報告
第二類:在戶籍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2、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原件或學信網上學籍報告
已畢業的考生: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主頁複印件、有考生信息頁的複印件或集體戶口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類:在居住證(有效期內)所在地考區報考的非本地戶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2、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有效期內)
第四類:港澳台居民
1、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台灣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2、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原件或學信網上學籍報告
已畢業考生: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報考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需提供相關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明材料。
如果學歷為國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重慶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必須本人親自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報考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只有在現場審核通過後,網上的報名狀態才會顯示為 「通過審核」。現場審核所需材料如下:
1.在校生所需材料。
在校生是指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生(專科為最後 1 學年,本科為最後 2 學年,研究生不限學年),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定合格的中等師範類學前教育專業在校三年級的學生。
(1)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正、反面縱向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
(2)本人學生證(信息頁和註冊頁縱向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備註:在校生不需要居住證。
2.戶籍在重慶市內已畢業考生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正、反面縱向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
(2)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的正面縱向
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
(3)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4)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備註:戶籍在重慶市內的已畢業考生不需要居住證。
3.戶籍不在重慶市內,但持有重慶市居住證的已畢業考生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正、反面縱向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
(2)由重慶市公安局發放的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正、反面縱向複印在一張 A4 紙上);
(3)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4)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北京
現場提交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A.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提供考生身份證原件,提交複印件;考生委託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考生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無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託代辦不能超過5人。
B.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Ⅰ.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需提供考生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首頁與個人頁的複印件;
本市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複印件(複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提交本人戶籍頁複印件;
Ⅱ.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提供《北京市居住證》原件,提交其複印件;
Ⅲ.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Ⅳ.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各類在讀學生應當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Ⅴ.本市戶籍,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提供材料同第Ⅰ項;
Ⅵ.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台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應提供本市港澳台居住證原件,提交其複印件。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其複印件;台灣居民應提供5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其複印件。
Ⅶ.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於該駐京部隊。
C.學歷與學籍證明等
Ⅰ.持有2002年之後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並提交畢業證書複印件和在「學信網」下載列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Ⅱ.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後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提交複印件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服務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繫電話:010-82199588);
Ⅲ.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Ⅳ.持有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
Ⅴ.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
Ⅵ.考生持有中師、幼師或者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應當提交和在「學信網」下載列印的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應當提供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所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
Ⅸ.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面試考試的,應當提供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請廣大考生提前做好現場確認的材料準備工作,避免因不能及時提供現場確認材料導致錯過面試機會;
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提供本人臨時身份證(已去辦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臨時身份證辦理回執資料)、社保卡或駕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四川
雲南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複印)
2.本人筆試成績列印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右側「成績查詢」欄目下查詢到的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列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除在校生外的其他社會人員需提供)
註:(1)學歷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部分黨校學歷等)。
(2)所有學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現場確認時均需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則需提供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需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需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4)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
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5)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
(7)「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
4.戶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戶籍在雲南省內的社會人員需提供)
5.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在雲南省內的社會人員需提供)
6.學信網上列印的學籍備案書或就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附件2)(雲南省內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
7.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和複印件(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需提供)
8.有效期內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
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複印,港澳台居民需提供)
相關複印件及證明材料由確認點留存。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並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
陝西
現場信息確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在陝的社會考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非陝西戶籍社會考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3.駐陝普通高等院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附件2)。
《學籍證明》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須加蓋有關單位印章。
4.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5.各考區面試公告要求的其它材料。
浙江
需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身份證件。大陸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內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戶籍在本省的社會人員提供戶口簿原件;在浙江辦理有居住證的社會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
3.學歷及技術職務職稱等證明。
(1)社會人員提供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原件或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列印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應技術職務職稱證明等原件;
(2)在浙江省內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在我省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列印件,或正常註冊的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學籍證明樣例見附件,可下載);
(3)用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參加考試的,需攜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山西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在山西省內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複印件。
2.其他社會考生
(1)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考生本人的居住證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原件和複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複印件。
3.山西省內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考生本人學生證和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附件2)。
廣東
上海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本市戶籍社會考生: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專升本學歷須同時攜帶專科及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註:a.學歷均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部分黨校學歷等)。
b. 所有學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現場確認時均需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則需提供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需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需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d.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e.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f.學信網在線驗證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
g.「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
本人戶口本原件(本市集體戶口提供戶籍證明原件,畢業後戶籍仍在本市高校集體戶口內的外省市生源畢業生僅限畢業當年憑戶籍證明原件在本市參加考試,第二年起必須回原籍參加考試)。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不含港澳台)人員: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專升本學歷須同時攜帶專科及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註:a.學歷均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部分黨校學歷等)。
b. 所有學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現場確認時均需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則需提供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需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需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d.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e.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f.學信網在線驗證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
g.「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
居住證及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居住證要求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同一頁面上)。
註:
a.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cw9開頭)和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如果有效期證明遺失,需要去原發證機構補辦。
b.或2013年7月1日後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的原件及複印件。證件上面印製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即可;證件上面印製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不一致的,須提供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和積分有效期證明原件。
c.臨時居住證不可以參加考試。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學生(含三年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四年級以上學生、中高職貫通最後一學年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戶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讀的外省市生源學生):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有效期內的學生證(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註:
a. 學生證有副卡的,須同時提供副卡。
b. 複印件需體現本人信息及照片、學校名稱、入學時間及註冊年份等相關信息。
c. 印有「學生證(研究生證)」字樣校園卡可作為學生證使用,其他校園卡不得代替學生證。
d. 可用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自出具日至現場受理日3個月內有效)代替學生證原件。
e. 可用學信網下載列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錄取通知書》原件代替學生證原件。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須同時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本市戶籍就讀於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學生(含三年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四年級以上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有效期內的學生證(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註:
a.學生證有副卡的,必須同時提供副卡。
b.複印件需體現本人信息及照片、學校名稱、入學時間及註冊年份等相關信息。
c. 印有「學生證(研究生證)」字樣校園卡可作為學生證使用,其他校園卡不得代替學生證。
d.可用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自出具日至現場受理日3個月內有效)代替學生證原件。
e. 可用學信網下載列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錄取通知書》原件代替學生證原件。
本人戶口本原件(本市集體戶口提供戶籍證明原件,畢業後戶籍仍在本市高校集體戶口內的外省市生源畢業生僅限畢業當年憑戶籍證明原件在本市參加考試,第二年起必須回原籍參加考試)。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須同時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港澳台居民: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上海市公安局簽發)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證件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專升本學歷須同時攜帶專科及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註:
a.學歷均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部分黨校學歷等)。
b.所有學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現場確認時均需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則需提供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需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需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d.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e.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f.學信網在線驗證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
g.「港澳台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
(6)在本市就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四年級以上、中高職貫通最後一學年、全日制在讀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預約現場確認憑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上海市公安局簽發)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證件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有效期內的學生證(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註:
a.學生證有副卡的,必須同時提供副卡。
b. 複印件需體現本人信息及照片、學校名稱、入學時間及註冊年份等相關信息。
c.印有「學生證(研究生證)」字樣校園卡可作為學生證使用,其他校園卡不得代替學生證。
d.可用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自出具日至現場受理日3個月內有效)代替學生證原件。
e. 可用學信網下載列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錄取通知書》原件代替學生證原件。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須同時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選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另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8)必要時,應受理單位要求,必須提供的相關補充說明材料。
吉林
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戶籍或居住證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複印件;
(2)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列印件(考生可通過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點擊「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本人筆試成績信息,並進行列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書(或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籍證明,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面試考生提供學歷證書、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職業技能資格)原件、複印件;
(4)學信網列印的學歷證明。
2、吉林省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學生證原件、複印件;
(2)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列印件;
(3)考生本人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管理部門證明原件(須註明年級)或登錄學信網列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在吉林省學習、工作和生活並持有效證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有效證件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學信網列印的學歷證明)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青海
考生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青海省戶籍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2)非本省戶籍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在我省居住地辦理的居住證原件(有效期內)、複印件。
(3)省內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證及學生證原件、複印件及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附件 4)原件。
(4)青海省戶籍,在省外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及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附件 4)原件。
(5)港澳台居民可在內地(大陸)居住所在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證件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考生現場確認時提交的材料應使用報名公告附件提供 5 的固定格式,自編無效。現場確認所提交相關複印件及學籍證明材料由面試確認點留存。
福建
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後,考生本人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到所屬考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有:
1.戶籍、居住證在報考所在地的考生。
(1)考生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居住證原件。
(3)考生相關學歷、畢業證明等原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讀的大學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專科學歷層次為應屆生)的學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證原件。
(2)由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複印件。
3.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考生相關學歷、畢業證明等原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
現場確認工作時間為12月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現場確認點相關信息詳見附件。
甘肅
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日期內,攜帶本人學歷證明(或在籍學習證明<附樣本>)、身份證及戶口本或居住證(非在校生)原件,前往填報時所選考區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附各考區教育考試機構地址及聯繫電話)接受現場審核,辦理報考信息簽字確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並按自動放棄報考處理。如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則填報信息無效。
遼寧
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以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考的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 (國(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3)以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以居住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居住證。
2.以工作單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3)所在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居住證。
3.以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蓋有學校公章、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學生證丟失或信息不全無法確認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及在讀年級的應提交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特別提示:請申請人注意現場確認材料未說明事項由各市認定機構在其發布的認定公告中明確告知,請申請人以各市認定機構的公告為準。)
江蘇
現場審核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學籍證明:
已畢業的考生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列印件(樣張見附件2)。
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學信網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列印件(樣張見附件3)。
注1:不能出具學歷在線驗證報告的內地(大陸)高校學歷,可通過學信網申請出具書面認證報告。
注2:非內地(大陸)高校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書(樣張見附件4、附件5)。
注3:憑幼師或中師學歷報考的考生,須提供學校所在地招辦備案的招生錄取名冊複印件並加蓋原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考區條件證明:
選擇戶籍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戶籍材料原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選擇居住證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居住證辦理證明不予認可)。
選擇學籍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本人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列印件。
黑龍江
考生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黑龍江省戶籍或持有黑龍江省居住證的社會考生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戶籍材料原件、複印件(或公安機關簽發的我省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複印件;
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免費申請),非內地(大陸)高校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生承諾書。(附件3)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原件和複印件。
2.黑龍江省內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學生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考生本人學信網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列印件;
考生承諾書。
考生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確認點留存。
天津
網上報名結束後,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筆試報名所選考區接受現場資格審核:
1.戶籍在天津市的已畢業考生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籍材料(戶口簿原件)。需要特別提示:對於持有集體戶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戶口簿首頁複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件,並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除上述、項材料外,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證件。
2.擁有《天津市居住證》的非津籍已畢業考生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證」;
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件,並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除上述、項材料外,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證件。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件,並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除上述、項材料外,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證件。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及在讀的研究生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或考生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見附件一);
在讀研究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除上述、項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及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5.在境外教育機構取得的學歷證書,須在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通過後,方可作為報考學歷依據。
特別提示: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時,考生須到其筆試報名所選擇的考區
安徽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本人所報考區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確認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1.安徽省內戶籍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面試的考生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
2. 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證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居住證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面試的考生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
3.安徽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戶籍未遷至安徽省的也可報考)全日制三年級及以上在讀學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本科段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1)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考生選擇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省轄市作為考區時需要提供;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省轄市作為考區時無需提供);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學生證原件。
4.戶籍在安徽省,就讀於外省市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三年級及以上在讀學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本科段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1)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學生證原件。
5. 在安徽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1)有效安徽省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在安徽省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在安徽省學習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學生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