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推進建築領域節能減排和綠色創新發展

2020-04-24     中國房地產報

中房報記者 劉洋 北京報道

日前,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北京市財政局印發了《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建發〔2020〕4號),新增裝配式建築獎勵政策,提高綠色建築獎勵標準,完善綠色生態示範區獎勵管理,持續推動北京市建築領域節能減排和綠色創新發展。

根據通知,對滿足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標準》(DB11/T825-2015)或國家《既有建築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綠色醫院建築評價標準》(GB/T51153)等專項標準並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可於每年5月底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築獎勵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網絡申報。

通知明確,對按照《關於印發<北京市混凝土結構產業化住宅項目技術管理要點>的通知》(京建發〔2010〕740號)實施的,預製率不低於40%的住宅項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70%且預製率不低於50%時的項目,和自願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50%,且建築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預製率不低於40%、建築高度在60米以上時預製率不低於20%的項目,均給予1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建設單位需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裝配式建築項目管理服務平台」進行申請。

未來,綠色生態示範區獎勵政策引入長效評價機制。同時將申報綠色生態示範區(功能區類)的規劃範圍由原來的「原則上3平方公里以上」調整到「應原則上1平方公里以上」,對授予「北京市綠色生態示範區」稱號的園區或住區,頒發證書及獎牌(有效期3年),首次獎勵資金由3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獲評稱號3年內且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後頒發獎牌(永久有效),再給予獎勵資金由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的獎勵申報將採用市區聯合審核和屬地監督管理方式,獎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注重實效、強化監督」的原則,實行「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確保獎勵資金安全、規範、合理、有效使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Az5sHEBiuFnsJQVRn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