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輝)約公元前2070~前1600年的夏朝,是中國史書中記載的第一個世襲制朝代,是華夏民族、華夏文明形成的源頭。夏朝在考古年代劃分上,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青銅時代初期,大量陶器的生產與使用是這一時期的顯著標誌。
在中華遠古文明研究中,仰韶文化、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殷商文化的文化年代類型,無不顯示出以陶器類型特徵的區分為標誌,顯現出陶器在早期文明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因為陶器是早期人類從原始走向文明的重要依賴因素,是人類創造生產的重要工具,貫穿著人類文明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陶器的類型與積累量在人類生活遺址的考古中,是考量遺址區人類文明發展狀況的重要考古指標。
陶器是人類文明發展初期,人們賴以生活的主要器物,是食物儲備、飲食器物的唯一用具。用現代人的說法就是,人們生活使用的鍋、碗、瓢、盆全部為陶器。而陶器又是脆而易碎的物品,因此,在當時的年代,只要是有人類長期生活的地方,就必然有大量的陶器碎片。陶片的積累量是與人們在此生活時間的長短與人口數量有著密切關係。
仰韶文化、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殷商文化的遺址,分別代表了一段時間內,特定區域的陶器特徵,隨著人類活動的變遷而銷聲匿跡。因此,這些文化遺址在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都是間斷性的,無法形成早期人類文明長期持續發展,進而形成高度華夏文明的物質基礎。
一個經常四處遷移的氏族或部落,其文明發展的物質基礎極其有限,即使近代的遊牧部落或民族,其文明程度都是相當原始的,難以形成影響廣大區域的高度民族文化。因此,華夏文明的形成地區,應當不在仰韶文化、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殷商文化的遺址範圍內。
對於夏朝時期代表文化的夏朝國都,從史料中我們可以知道,夏朝是個高度文明的朝代。夏朝國都的人口規模與國都存在的時間長度,決定了夏朝國都的遺址其陶器或陶器殘片的積累規模,是相當豐厚的。因此,在對夏朝國都的尋找與確定上,如果遺址內的生活陶器殘片數量稀少,沒有達到一定的規模厚度,將其定為夏朝國都,或者作為夏朝國都來考量,就是極其不負責任或缺少專業素養。
《孟子•公孫丑上》記載,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 故君於莫大乎與人為善。」從中我們可以判斷出,即使作為開創夏朝歷史的大禹,其主要生產工作有一大部分為製作陶器,可見陶器在夏朝時期的重要作用,與陶器使用的普及和消耗巨大,可以說是當時的主要製造業。陶器的大量使用與破損,必然在夏朝國都遺址上積累大量的陶器碎片,因此,大量的陶器碎片是判定夏朝國都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指標,缺少了這一指標,就可以完全排除其為夏朝國都的可能性。
從《孟子•公孫丑上》的記載,我們還可以判斷出,大禹生活或者建立國都的地區,還必須具有適合農耕生產必須的富饒土地與方便漁獵的河流、湖泊。二者也是判斷夏朝國都的重要指標,不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國都地區富饒的土地與交錯的河流湖泊,才可能是一個人可以同時進行農業耕種與漁獵的必備自然條件。
在夏朝國都區域性地理特徵的判定上,我們可以參照《逸周書·卷五·度邑解》的記載:叔旦恐,泣涕其手。(武)王曰:「嗚呼,旦!我圖夷,茲殷,其惟依天,其有憲命,求茲無遠。天有求繹,相我不難。自洛汭延於伊汭,居陽無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過於三途,北望過於有岳,鄙顧瞻過於河宛,瞻於伊洛。無遠天室,其曰茲曰度邑。」這段話的本意是說,我武王謀圖塗山的九夷地區政權和殷商政權,是依照天命;從洛汭到伊汭地區,都處於水的北面,無險固的地勢,與夏朝國都地區極其相似。而不是說從洛汭到伊汭地區是夏朝國都的原址、是夏朝國都曾經的故地,這也是造成現代尋找夏都工作發生原則性錯誤的根本原因。
其中也透露了一個被歷史學界所忽略的重要信息,就是周武王第一目標是圖謀九夷地區,第二才是圖謀殷商政權。為什麼會這樣呢?或許就是九夷地區正是夏朝國都的所在地,擁有豐富的資源與高度的文化、文明。而周公東征,其目標也主要是針對淮夷中的九夷與殷商殘餘勢力。周武王與周公的兩次軍事行動顯示,其時,淮夷、殷商、豐鎬是三足鼎立的勢力。殷商與周勢力的實際情況我們都很清楚,而淮夷勢力為什麼能和殷商、周勢力抗衡,卻被我們所忽略。筆者判斷,這或許就是前朝時期夏朝的中心區域,夏朝勢力在軍事與文化影響力的延續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夏朝國都是處於河流北岸的廣闊平原地區,無險固的地勢去防範各部落氏族的進攻,彰顯武王建立的周朝政權與各部落氏族和平發展的初衷與決心,向得到各部落氏族共同擁戴的夏朝政權學習效仿。
而《史記·周本紀》:(武)王曰:「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惡,貶從殷王受。日夜勞來定我西土,我維顯服,及德方明。自洛汭延於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塗,北望岳鄙,顧詹有河,粵詹雒、伊,毋遠天室。」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縱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虛;偃干戈,振兵釋旅:示天下不復用也。其中的記載也明確顯示周武王「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是在雒邑營周都城,而非在夏朝故地營周都城。周武王時期與夏朝末期也就間隔了殷商550年年,雒邑更靠近豐鎬地區,常規情況下周武王及部下對雒邑地區是否為夏都故地,應該是很清楚的。周武王對部下的說服引導,顯示雒邑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洛陽地區並不是夏朝的故地。
通過以上分析陳述,筆者認為,對夏朝國都遺址的尋找與確定,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一、夏朝國都位於河流的北岸,周圍地勢平坦無險固的軍事要塞關卡;二、國都地區擁有富饒的土地,方便從事農業生產,便於積累豐富的物質財富,進而創造先進文明;三、國都附近擁有豐富的水源河流湖泊,便於漁獵,在農耕生產出現問題時,豐富的河流湖泊,也可提供滿足人們食品生存的需要;四、以考古學的標準,也是最重要的標準,就是國都遺址應有豐富、大量的生活陶器殘片積累層,顯示夏朝國都的繁華與四方來朝、四方來賀的繁榮景象。國都遺址的生活陶器殘片應豐富多樣,而不能以墓葬中的陶器規模來考量夏朝國都。
根據筆者對夏朝全面、多方位、多線索的研究成果,位於淮夷塗山地區淮河流域的夏水北淝河四方湖畔的古城遺址,正是夏朝國都遺址的不二選擇。其豐富的生活陶器文化,包含了仰韶文化、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殷商文化的文化年代類型,其人類活動至少從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開始,文化延續不斷,並在春秋時期誕生了華夏文明的最早文化篇章《詩經》。「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正是描寫佳人所在四方湖的一方——夏朝國都故地。(作者:趙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