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徵收房屋誰在負責嗎?找對人,才能辦對事

2020-07-17     拆遷衛士

原標題:你知道徵收房屋誰在負責嗎?找對人,才能辦對事

很多被徵收人在看到這個標題會產生一些困惑:「不都是拆遷方的人嗎?難道不是一回事嗎?」拆遷是一項非常繁雜的工作,而且涉及到的相關拆遷工作人員拆遷部門也會非常的多,每個主體的職責範圍、工作內容都是不同的。我們在征地拆遷維權中一定要學會分辨,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徵收拆遷實踐的過程中,有三類主體:房屋徵收主體、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實施單位。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律師就來為大家介紹這三類主體的區別在哪裡,都負責那些工作,和誰簽訂徵收補償協議等等?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簡而言之就是聽意見,做決定。

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舊城區改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規定的,組織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房屋徵收決定;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我們被徵收人一般是與房屋徵收部門打交道,房屋徵收部門的設置一般有兩種:第一,設立專門的房屋徵收部門;二是在現有的部門(如房地產管理部門、建設主管部門)中確定。

房屋徵收部門的職責主要有: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調查結果;與被徵收人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將補償決定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三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是受房屋徵收部門的委託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委託的事項一般包括:協助進行調查、登記,協助編制徵收補償方案,協助進行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就徵收補償的具體問題與被徵收人協商,協助組織徵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以及組織對被徵收房屋的拆除等。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史律師提醒

當然,整個徵收過程中也不少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的配合。

最後,史律師提醒各位被徵收人,在徵收拆遷的各個階段,一定要謹慎對待。一旦發現有任何違法之處,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繫,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大家在征地拆遷中都能取得一個滿意的結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ABivXXMBnkjnB-0zTDQ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