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區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單位和個人的一封信

2020-02-21     南寧農業

各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單位和個人:


你們好!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為配合各級黨委、政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間請務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遵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的規定,各繁育場所實施隔離,嚴禁水生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嚴禁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活動。


二、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繁育場所隔離和衛生消毒工作,外圍設立隔離區,入口張貼風險預警告示,禁止非飼養人員和非監管人員進入。加強工作人員疫情防控知識教育培訓,做好個人防護,進入繁育場所必須佩帶口罩、手套,避免身體直接接觸水生野生動物。


三、密切關注水生野生動物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水生野生動物有異常反應或症狀,出現非正常死亡或疑似疫病的,第一時間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隔離封控和樣品採集、送檢、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四、全區暫停辦理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獵捕、人工繁育、出售、利用、購買等行政許可和證件年審事項。已取得有關許可的單位和個人,立即暫停實施相關的獵捕和公眾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五、加強對廣大從業人員的宣傳,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違反規定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我們堅信,通過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夠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感謝您的支持和配合!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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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網站 圖/綜合整理

編輯:南寧市農業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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