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習慣的把退休人員領取的待遇叫做退休工資。產生主要原因是由於退休人員依然是由用人單位供養,按月跟在職職工一樣發放待遇。實際上,退休工資真正的叫法應當叫做退休費,由用人單位發放;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待遇由養老保險基金髮放,叫做養老金。
現在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怎樣計算的呢?
養老金待遇實際上還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尤其是國家要在全國實施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式是2005年國發38號文件《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的。文件明確,退休人員的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這兩部分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國家統一的。
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退休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過去有個省市自行確定,基本是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主。2019年5月,國家明確要以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上下限,未來將逐步實現過渡。
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平均繳費檔次,比如始終按100%繳費基數繳費,平均繳費指數就是1。
繳費年限要具體到月,一個月轉化為0.0833年。一般來講,如果我們15年按照100%基數繳費,基礎養老金就是15%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如果是60%基數繳費,那麼基礎養老金是12%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高低繳費基數繳費,養老金差距並不是按比例增大。
個人帳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帳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帳戶餘額,一般我們通過社保系統都可以查得到。它是按照每月繳費基數的8%劃入,2005年以前按照11%。每年還會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記帳利率計發記帳利息,過去利率比較低,但是現在利率一般在7%~8%之間。
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表是人社部統一公布,從40歲到70歲都有一個養老金計發月數。40歲以下,70歲以上分別按照40歲和70歲計算。這個表從2005年制定後並沒有修訂過,未來有可能修訂。60歲退休是139個月,50歲退休是195個月。
相對而言,這部分待遇最好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其實2005年國發38號文件規定了,在國發1997年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再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由各省市自行確定,一般跟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過渡係數一般是1%~1.4%。
當然,對於現在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不會涉及到過渡性養老金了。
養老金的年年調整。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退休後養老金就會永遠不變了,那是商業養老保險。由於我們的基礎養老金跟社會平均工資是相掛鉤,為了確保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國家建立了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每年國家都會通過國務院發布通知的方式,安排每一年度的養老金調整。調整範圍一般是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並領取了退休待遇的老人。近年來,調整的總體水平一般是5%左右。調整方式參考了很多因素,比如定額調整貫徹的是公平調整原則,人人更加相同的錢數;掛鉤調整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傾斜調整,是對高齡老人的傾斜照顧。通過這樣的調整方式,養老金較低的人群增長幅度較大,更有利於養老金的保值增值。
比如按照上海市2019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退休養老金1500元繳費15年的退休職工,養老金增加幅度8.2%。退休70歲的老職工,基本養老金4000元,增長幅度只有5.7%。整個上海市的平均養老金增長幅度只有5%。
不管怎樣,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能夠不停的增長,參保是非常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