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立後將理順哪些監管邏輯?

2023-03-09     新京報貝殼財經

原標題:一文讀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立後將理順哪些監管邏輯?

貝殼財經原創出品

記者 姜樊

編輯 徐超

3月7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出爐,金融監管部門迎來了巨大變革。未來,我國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存在了20年之久的銀監系統即將退出歷史舞台。同時,央行及證監會的一部分職責轉移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之中。

「這次改革遵循了宏觀調控的職能與金融監管的職能相分離的原則,這是我國金融監管近年來一直遵循的邏輯。」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告訴新京報 財經記者,「一行兩會」的構架儘管在分業監管的過程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但仍有一些監管邏輯不夠清晰。這也導致了監管套利等行為。

縱觀我國金融改革40年歷程,我國金融體系始終保持較為穩定的狀態。但在新發展階段,我國的金融監管面臨挑戰,過去的金融模式無法適應新的增長模式,因此進一步深化改革勢在必行。如今「雙峰」監管模式即將在中國形成。

01

同一業務統一管理

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

根據改革方案,未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會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這不僅包括了目前現有銀保監會的相關職能,還將囊括目前劃歸央行監管的非金融機構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職能。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認為,這有助於強化金融監管,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金融防範風險,有助於維護金融穩定,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以此次劃歸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金控公司監管為例,受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實際上是貫徹了同一業務統一管理的監管思路。金融控股公司大體分為兩種,一是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主體申請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隸屬銀保監會監管。二是近年來隨著實體經濟、平台經濟崛起而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此前則主要通過央行來審批及發放牌照。

「網際網路平台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到底由誰來管、誰來發牌照,在此前一段時間爭議頗多,一度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劉曉春告訴新京報 財經記者,對於銀保監會來講,其職責主要是監管好銀行等金融機構,因此網際網路平台如何納入監管一度存疑。監管職責分辨不清,多頭監管與監管真空現象同時存在,也帶來了部分企業出現了監管套利的行為。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取代銀保監會,突破原有銀保監會的「銀行」與「保險」的概念,可以將更多的機構囊括其中,無需再單獨設置相關機構。在劉曉春看來,這可以進一步理順金融監管與宏觀調控的關係。

劉曉春預計,未來針對除證券市場以外的金融機構監管,均將逐漸進一步劃歸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監管範圍;但如支付等與宏觀貨幣發行有密切相關的業務監管或仍將保留在央行職責中。

02

壓實地方責任

讓地方金融監管回歸風險監管

此次改革方案中還提出,將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這被看作是此次改革的亮點之一。

根據改革方案,未來將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這將讓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責重新回歸監管,這與近年來一直強調的壓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的提法相呼應。」劉曉春指出,地方設立金融監管機構的初衷即是為了化解地方積壓的金融風險。

劉曉春介紹,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在發展一段時間之後,這些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責出現了偏差,逐漸演變成了為地方金融發展服務的機構。不僅沒能履行好原本化解金融風險的職責,反而一些地區還為了當地所謂的金融發展,而引入了風險。

實際上,在2012年網際網路金融興起之後,不少地方為了吸引更多的金融業態,引進了如P2P等機構,同時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部分地區還將原本僅服務於支農支小的小額貸款公司,創新成為「網際網路小貸」,為一些網際網路平台的金融業務發展提供便利。

突破了地域限制之後的小貸公司,也積累了一定的風險。部分地區網際網路小貸通過ABS等手段騰挪「融資」,實際資本金貸款的槓桿率達到近百倍,遠超過當時規定小貸公司4倍左右的槓桿。但隨著金融監管的不斷完善,各地網際網路小貸的槓桿率才逐漸得以控制,網際網路小貸牌照停發,一些金融監管套利行為逐漸被制止。

資深金融監管專家周毅欽亦指出,地方金融監管局和金融辦分離,不再裁判員和運動員一肩挑,這對於深化未來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有著深遠的意義。這次改革把原先金融監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邊界模糊、職責交叉、管理重疊的問題進行了系統性的完善。

03

集中消費者保護權益

站在金融消費者角度思考問題

此次改革國務院還將消費者保護放入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範疇。植信投資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集中監管、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有助於推動中國財富管理行業規範運行,促進財富管理市場蓬勃發展。

2018年前後,為了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行兩會」都成立了「消保局」,但從總體上來看其形式相對分散,因此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效率並不高。

實際上,以促進市場行為規範、防止投機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為目標,成立金融產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實施行為監管,是「雙峰」監管之下的重要含義之一。當前,隨著我國金融產品的不斷增多,產品種類日益豐富,金融消費者保護的任務也越來越艱巨。

在劉曉春看來,現在金融消費者早已不是去銀行存款、買保險等簡單模式了,而是在多個市場購買基金、保險、理財、股票等資產進行投資。面對複雜的投資需求,金融消費者需要集中式的保護。

「如何讓消保工作站在金融消費者的角度,而非監督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是必須要考慮的內容。」劉曉春向新京報 財經記者介紹,此前他曾建議可以專門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將金融消費者保護與金融監管分開,並形成相互制衡的作用,避免不公平行為的產生,以此來促進中國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不過,當前單獨成立消保局的條件或仍不成熟,但集中保護則十分必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5af3ac4f8950c183c2474edd04f1d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