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類養殖中用了殺蟲藥卻起不到效果?殺蟲藥的毒性和禁忌也應知道

2019-10-07     水產養殖小貼士

到了秋季,水產養殖中的寄生蟲又開始肆虐了,到底該不該殺?對於寄生蟲,我們傳統的想法非常簡單,用藥物殺絕。基於這種思想,隨著寄生蟲對藥物耐受性的提高,我們對傳統殺蟲藥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以至於殺蟲藥的毒性越來越強。

寄生蟲病流行特點

1、生活史

一般情況下,魚類寄生蟲的蟲卵(如絛蟲等)、蟲體(如孢子蟲等)均可分布於池塘底部或水體環境中。對於蠕蟲(如絛蟲)而言,當蟲卵與中間宿主、或與魚類吞食物粘附進入魚體,即可在寄生部位定植、發育、繁殖。對於原生動物(如孢子蟲)而言,蟲體的發育需要經過中間宿主與魚類之間的宿主轉換,才能在魚體靶部位定植、發育、繁殖。

2、流行季節

對於不同魚類養殖品種,寄生蟲病的流行時間具有明顯的季節特點。

4-5月份處於氣溫回升期,水體環境、氣候條件極有利於寄生蟲的繁殖,當魚體攝食粘附有蟲卵(或孕卵節片)或蟲活體時,蟲體在感染部位定植、發育和繁殖。此階段,常見草魚、青魚等魚類發生絛蟲病、指環蟲病、三代蟲病和錨頭鰠病。

6-7月份華東區受梅雨天氣的影響,鯽魚、鯿魚、草魚等魚類容易發生指環蟲病、三代蟲病、車輪蟲病和錨頭鰠病。

9-10月處於氣溫緩降期,此階段的小草魚、青魚等魚類也容易發生絛蟲病、指環蟲病、三代蟲病等。而加州鱸等特種魚類則容易發生以花身為特徵的孢子蟲病。

3、寄生蟲疾病爆發因素

魚類寄生蟲病的發生與以下三個因素有關,即適合的環境因素、具有感染力的寄生蟲源、對寄生蟲敏感的魚類宿主。

適合的環境因素:實踐證明,寄生蟲病的流行具有明顯的季節特點,當各種環境因素適合寄生蟲蟲體發育、繁殖時,寄生蟲才能具備感染魚類的基礎。

具有感染力的寄生蟲源:一般情況,水體環境中常年都可檢測到寄生蟲蟲源的存在,但只有當蟲體的繁殖量達到對魚類具有感染力的階段,才能對魚類產生感染。

對寄生蟲敏感的魚類宿主:同一池塘中的不同魚種對同一種寄生蟲的敏感性不同,如草魚混養塘,孢子蟲病好發於鯽魚,而不發於草魚;而絛蟲病好發於草魚,而不發於鯽魚。因此魚類寄生蟲病的發生很大程度上決取於魚體對寄生蟲的敏感程度。

殺蟲效果不好的因素分析

1、藥物適應症因素

當魚類發生寄生蟲病時,首先要通過正確的檢測方法確診寄生蟲的種類,為殺蟲藥的選擇提供參考依據。由於不同的殺蟲藥物的藥理作用不同,針對不同寄生蟲種類所選擇的驅殺藥物種類也不完全相同。如果所選藥物的適應症不正確,藥物對寄生蟲的殺滅作用將打折扣,甚至可能對蟲體不產生任何殺滅作用,從而達不到殺蟲的目的。

2、藥物質量因素

目前,市面上標籤有殺滅寄生蟲的藥物商品種類非常多,藥物的質量也參差不齊,某些有資質的廠家上市的藥品質量比較有保障,某些假冒偽劣藥品普遍存在有效含量不足、有效成分摻假或零有效成分等嚴重問題。如果選用於殺蟲的藥物質量沒有保障,即使按推薦劑量使用或者按足使用療程用藥,藥物的實際殺蟲效果也很難保證。因此,為了確保殺蟲藥的質量,請儘量通過正規渠道選擇殺蟲藥物,以免因藥物質量問題導致寄生蟲病無法及時驅除而延誤病情。

3、藥物使用劑量因素

殺蟲藥物能否發揮預期殺蟲效果的另一重要影響因素是藥物使用劑量,一般情況下,外用潑灑類殺蟲藥物的使用劑量根據水面和水深都比較容易計算,而拌飼內服類藥物必須根據存塘魚的整體預估重量進行計算,才能確保當次藥物使用劑量達到殺蟲劑量。如果拌飼內服類藥物的使用劑量根據投喂率去計算的話,則很容易造成當次給藥劑量不足的問題,尤其魚類處於發病期時投餌率不穩定時對當次給藥劑量的影響更大。

4、藥物使用療程因素

當魚類寄生蟲病處於發病初期時,如指環蟲病、三代蟲病等,往往一個藥物潑灑治療療程即可達到有效驅殺蟲體的目的。但有些寄生蟲病則需要通過延長用藥療程才能達到更好的殺蟲效果,如絛蟲病中後期、車輪蟲中後期等。因此,針對不同的寄生蟲病種類,正確選擇藥物和合理計算當次給藥劑量的基礎上,還必須結合寄生蟲病發病階段合理延長治療療程,以免影響寄生蟲病的治療效果。

常見化學藥物使用注意事項

1、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魚發生死亡;淡水白鯧、斑點叉尾鮰敏感;各種貝類敏感。無鱗魚慎用。本品約72小時才有明顯效果,池塘儘量做到5天不換水。

2、菊酯類殺蟲藥:水質清瘦,水溫低時(特別是20℃以下),對鰱、鱅、鯽魚毒性大;如沿池塘邊潑灑或稀釋倍數較低時,會造成鯽魚或鰱鱅魚死亡。本品易產生抗藥性,用藥量及施藥次數不要隨意增加,要注意與非菊酯類藥物交替使用。

3、殺蟲藥(敵百蟲除外)或硫酸銅:當水深高於2米,如按面積及水深計算水體藥品用量,並且一次性使用,會造成魚類死亡,機率超過10%。

4、辛硫磷:對淡水白鯧、鯛毒性大,不得用於大口鲶、黃顙魚等無鱗魚;6厘米以下的魚苗慎用;若使用劑量偏高發生中毒現象時,可選用阿托品或膽鹼酯酶復合劑進行解救;在蝦蟹類養殖中禁用。

5、硫酸鋅:用于海水貝類時應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別注意使用後缺氧。鰻鱺禁止使用。

6、硫酸銅、硫酸亞鐵:貝類禁用,用藥後注意增氧,瘦水塘、魚苗塘適當減少用量;30天內的蝦苗禁用。廣東魴、鱘、烏鱧、寶石鱸慎用。

7、硫酸銅:不能和生石灰同時使用。當水溫高於30℃時,硫酸銅的毒性增加,硫酸銅的使用劑量不得超過300克/畝·米,否則可能會造成魚類中毒泛塘,且爛鰓病、鰓霉病不能使用,鱖禁用。

8、敵百蟲:蝦蟹、淡水白鯧禁用;加州鱸、烏鱧、鲶、大口鲶、斑點叉尾回、鱖、虹鱒、海水章魚、鬍子鲶、寶石鱸慎用。水體鹼性高毒性大,謹慎使用。

9、鹽酸氯苯胍:若拌飼料不均勻,會造成魚類中毒死亡,特別是鯽魚的死亡。

10、阿苯達挫:本品具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因此繁殖期內的水生動物不宜使用;如果投藥量達不到有效給藥劑量,只能驅除部分魚體中的蟲體。

殺蟲藥對魚類肝臟和水體的影響

外用殺蟲藥大多具有高毒性和高滲透性,效果越好其對魚體危害性也越大。殺蟲劑全池潑灑,殺蟲藥就會通過滲透作用進入魚體,進入鰓部、肝腎等實質器官組織並傷及這些器官組織,一些損傷是不可逆的,同時其呼吸、免疫、造血和排泄等功能隨著受損,導致魚體正常生理機能受到影響,魚體免疫力和抗病力下降。

一些殺蟲藥,像硫酸銅、硫酸鋅、甲苯咪唑等使用後,會引發塘口轉水、倒藻等。造成水體缺氧,給水產動物雪上加霜,嚴重時,誘發大量死亡。

殺蟲不是防治寄生蟲病害的唯一法門。以前很多人養殖效益高是因為會殺蟲,防住了疾病,養殖成功了。但是隨著水產養殖密度越來越高,水環境越來越差。疾病變得越來越複雜,蟲子的抗藥性越來越強,殺蟲藥越來越不好使,特效藥越來越能忽悠人。

建議養殖戶通過防蟲、抗蟲、抑蟲、驅蟲、殺蟲等綜合措施來預防寄生蟲病害。對於寄生蟲病的防控可使用安全無毒的樂暢桉樹精油,有效防控水產常見寄生蟲,對指環蟲和車輪蟲有治療作用。通過穩水、調水為養殖動物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穩定養殖動物吃料;通過長期內服保健增強魚體自身的抵抗病原的抵抗力,對於保肝護膽和解決肝臟損傷,可使用龍昌膽汁酸,有效修復肝臟,促進肝細胞再生,維護魚類肝臟健康。通過這些方法來降低發病率、減輕發病損失、提高成活率,最終獲得養殖的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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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EUipW0BMH2_cNUg97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