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就會慢慢地越來越像那個人,甚至變成那個人。
也許這種變化是好的,但也許這種變化是壞的,但無論是好還是壞,最終越來越像的結果都不會改變。
在婚姻里其實也有同樣的道理。
有的時候,我們總是會不由自主的嫌棄身邊的伴侶。並且是隨著時間的累加原來越嫌棄。
他怎麼這麼能這麼邋遢,這麼不愛乾淨,這麼不求上進?
她怎麼變得這麼胖,這麼老,這麼懶,這麼拿不上檯面?
不要去否認,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曾經在心裡產生過類似的想法。
有時候,我們會安慰自己,這是兩看相厭。兩個人在一起呆久了,總是會互相嫌棄。畢竟不是剛開始的時候,只能看到對方的優點,時間久了,總是會暴露出身上的缺點,而這缺點,就是漸漸對對方喪失興趣,甚至是嫌棄的真正原因。
事實上,也的確是這樣的,但是有的時候,也並不是沒有另一種可能,也就是我在開頭就提到的那句話。
也許是因為缺點暴露了,但也許,缺點暴露並不是最關鍵的,而是她因為有些人某些事,因為生活方式而改變了呢?
而所謂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生活方式,不是因為別人,就是因為你自己。
可以說得再簡單直白一些,你嫌棄對方,說不定就是在嫌棄你自己。因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婚姻這種親密關係,真的能影響一個人,靠近紅的久了就會被染成紅的,靠近黑的久了,就會被染成黑的。
對方是紅還是黑,或許根本就不是對方能決定的,而是根據你自己的顏色決定。
若是你是紅的,那麼對方絕對不會變成黑的,但若你的黑的,卻要求對方是紅的,是不是也有些無理取鬧了?
有些人就是這樣的,他們總是一味的嫌棄對方,卻從來沒想過,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自己對配偶的那些嫌棄,到底有沒有資格提出來,或者是要求對方。
若是不能及時地反省,這種嫌棄就會讓他們產生一種心理,覺得對方根本配不上自己,把對方貶低的一無是處的同時,其實也是在分裂自己的婚姻。
洪軍走在市區的街道上,心裡是崩潰的。今天明明是星期天,他本應該躺在家裡休息,可是一大早上領導給他打電話,讓他到公司加班,並且還是去出外勤買材料。
他早上磨磨蹭蹭到十點鐘,終於到了市區,頂著36度的大太陽,熱得汗流浹背,感覺早上吃的早飯都要頂到嗓子眼兒里了。
他四處張望著,準備找個有空調的地方休息,於是進了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裡。
剛一進門,他望向點單排隊的位置,渾身立刻就僵住了。
他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即便只是一個背影,即便已經和自己印象中的樣子太不一樣了,可是他還是從身形上認出了那是他的前妻。
五年了,整整五年,前妻自從向他提出離婚以後,就徹底消失在了他的視野里,像是故意躲著他似的,但如今又這麼突然的出現在了他的面前,讓他有點不敢相信。
他又仔仔細細了辨認了一番,生怕自己看錯了,認錯了人,直到看到側臉上的一顆痣以後,他才完全確認了,面前站著的這個人就是他的前妻。
然而這個時候,洪軍卻開始有些躊躇了,他也曾經想過,如果以後再遇到前妻,他應該會怎麼做。他覺得自己會直接上去大大方方地打招呼,或者是乾脆裝不認識,反正,前妻一直在他的眼中都沒有半點可取之處,想怎麼做那就怎麼做,該斟酌考慮甚至後悔的人應該是前妻才對。
但此刻真的見到了,他反而有些畏懼了,一時間手足無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應該進還是應該退。
前妻的身上穿著一條花色連衣裙,燙了頭髮,穿了一雙白色的高跟涼鞋,還化了精緻的小淡妝,雖然已經三十幾的年紀,但成熟而有風韻的女人味兒,反而更濃了,也更讓洪軍覺得陌生。
這樣的妻子,是他從未見過的。
他印象中的妻子,從來都是素顏,仗著年輕算得上是清秀可人,一頭烏黑濃密的頭髮不燙不染,但也有種清麗脫俗的味道,他與妻子就是在這個時候結的婚。
但是關於妻子這樣的記憶並沒有在他的腦海里停留多久,結婚以後沒多久,妻子便懷孕了,身子像氣球似的,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膨脹起來,生完孩子以後,也一直都沒有恢復。
而且,從那個時候起,前妻就開始變得越來越邋遢,總是蓬頭垢面的,有段時間還剪了超短髮,也不再穿裙子。
從那個時候開始,洪軍對妻子便開始有些不大滿意,他希望妻子能打扮得好看一些,和年輕時一樣長發披肩,可妻子卻總是以工作很忙沒有空打理自己,帶孩子也不方便拒絕他。
時至今日,洪軍每每想起前妻,基本上都是假小子一樣,不修邊幅邋裡邋遢的前妻。
這樣也讓當時的洪軍,對前妻產生了深深的嫌棄。
他覺得妻子變了,讓他帶出去感到丟人,所有很多次,但凡兩個人一起出去,他都不願意和妻子並排行走,生怕遇到認識的人看到前妻以後,讓他丟了面子。
在家裡,他也經常對妻子實施冷暴力,要麼就是不理,只要說話,必然是尖酸刻薄,貶低妻子的。
或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原來性格開朗的前妻變得愈發沉默,沒過兩年,什麼話也沒有說向洪軍提出了離婚。
洪軍當時想也沒想就答應了,他本來就覺得妻子配不上他了。
然而今天,看到前妻,他的心中卻又湧現出一絲衝動。他本想鼓足勇氣上去打聲招呼,然而在他猶豫的空檔里,一個男人手裡抱著孩子已經走向了前妻,而前妻看到男人以後,笑容滿面,很自然的牽過了男人的手,握在身後,兩個人相互依偎著,看起來十分般配。
這樣的情況下,洪軍還如何能走得上去?
前妻至始至終眼裡都是滿滿地只裝著那個男人和孩子,根本沒有注意到不遠處注視著她的眼神。他只能默默地走出了店門,沉默地走了一段路後,突然在街上抱頭痛哭起來。
「原來她跟我離婚,是離對了。後悔啊,但又不後悔,是我錯了。」
洪軍五年沒有見前妻,一見面看到妻子判若兩人的樣子,他大哭,先是表示後悔,然後又表示不後悔,非常的矛盾。
其實也不難理解洪軍的心理,他呢,是真的後悔了。他後悔的是,當初沒能早點明白妻子離開他的原因。
他曾經一直嫌棄妻子,冷暴力傷害妻子,就是覺得妻子邋遢了,不好看了,已經配不上他了。
在最後那段婚姻中,他一直都是這麼想的。可是當他再次見到妻子的那一刻,發現妻子在別的男人身邊是那麼的光彩奪目時,他突然才明白了一個道理。
不是妻子變差了,而是妻子待在他的身邊,才變差了。
是他沒有好好照顧妻子,給妻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讓妻子不得不為了生活疲於奔波,為了帶孩子,為了給家裡省錢,根本沒有辦法顧及收拾自己的外表。
可他卻還不自知,只知道一味的看外表,指責妻子,瞧不起這樣為了自己而改變的妻子。
從前,他可以去安慰自己,前妻不在了,也只是她知道自己不配待在他身邊了,可是現在,現實擺在眼前,換了一個人,換了一種生活的方式,妻子就變成了他差點認不出來的樣子。
他怎麼能不後悔呢?
但他也是的確不後悔,不後悔的,是當初果斷同意和妻子離婚這件事情。即便那時的他,是高高興興逃離妻子身邊的,動機和目的都很自私,但是結果,他並不後悔。
因為此刻的他的確已經悔悟,也充分明白了,造成如今這一切的都是他自己。
妻子若是繼續呆在他的身邊,那麼或許不管是過五年,還是十年,都會是當初那個樣子,而洪軍自己呢,或許還是會一如既往的嫌棄著妻子,這樣的日子永遠都不會改變。
對於妻子而言,洪軍便是阻礙人生幸福的最大的阻礙,是那塊頑固的絆腳石。
所以他才會大哭著說妻子「離對了」。
可不就是離對了嗎?所謂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靠在一塊兒黑墨旁邊,一定會被污染,就算你本身有再多的色彩,在黑色面前都是枉然,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被黑色掩蓋。
除非你選擇離開,去找另一種顏色,那樣的日子過得才會多姿多彩。
洪軍的妻子就是明白了這個道理,所以最終選擇了離開,而洪軍呢,直到如今才明白這個道理,才意識到自己才是應該在上一段婚姻付起大部分的責任,而非是前妻。
只是現在才發現,才想改已經晚了。很多事物都是這樣,得到的時候不珍惜,失去的時候再想挽回,已經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