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到底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從頭說到尾

2019-09-04     手工真帳實操學堂

在中國這樣一個具有5000年傳統文化的大國生存,人文關懷是在所難免的,過年、過節、日常福利項目繁多,對於從事財稅的人員來說一定要搞清楚這其中的涉稅風險,別光想著享受福利,卻忽視了稅收。接下來就和大家來聊一聊職工福利費的稅收問題,趕快來學習一下吧。


一 、「職工福利費」是否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1.政策依據

根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3屆第九號)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

2.政策解析

通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員工福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福利費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哪些屬於職工福利?哪些屬於集體福利?《個人所得稅法》並未進行詳細地解釋。

二、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是指哪些福利?

1.政策依據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十一條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稱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2.政策解析

通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可以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也就是說,只有支付給員工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才可以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支付給員工的補助,哪些屬於「個人生活補助費」?

1.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一條規定,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2.政策解析

通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也就是說,只有出現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生活補助費」。

很顯然,99%的員工在企業享受不到這個補助。也說是說,福利費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其實範圍是非常窄的。

四、職工福利費支出,個人所得稅到底要如何把控?

1.政策依據

根據2012年4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開展的《所得稅相關政策交流》,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在回復網友的提問中談到「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對於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目前我們對於集體(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政策解析

通過對以上國家稅務總局的回覆分析,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包括:

(1)集體(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

(2)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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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42-u_GwBJleJMoPMgpj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