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前的「體檢」不可或缺!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將其註冊的商標專用權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的行為。通過商標轉讓受讓人獲得的商標擁有三大優勢:
其一是時間優勢。註冊商標一般需要1年多的時間,而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註冊商標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人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差。
其二是成功率優勢。註冊商標的通過率並不高,註冊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保證商標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但是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准的註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
其三是商標價值優勢。註冊一個新的商標後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而轉讓的商標一般都已經存在較長時間,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轉讓後便於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商標轉讓相較於新商標的註冊自然是省時省力得多,但是商標轉讓也有很多暗坑,今天小編和大家說一下商標轉讓前受讓方必做的幾項商標「體檢」:
1、查詢轉讓商標是否為有效商標
發現心儀的商標後,受讓方先要確定該商標的商標狀態,了解該商標是否存在被撤銷或被註銷等等非常規狀況。
2、查詢轉讓商標的剩餘使用年限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限期為十年;《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所以對於轉讓處於續展期的商標,受讓方記得要在合同中增加讓轉讓方儘快辦理續展的條款,如果該商標超期未續展,商標局是不會核准該商標轉讓的。
3、查詢轉讓商標的許可情況
受讓方要了解轉讓方是否轉讓商標前有許可給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標。根據《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註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商標被轉讓後,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依然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商標轉讓中的受讓方會產生不利影響。對於轉讓被許可給他人使用的商標,雙方最好就該問題達成協議,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4、查詢轉讓商標是否被質押
轉讓商標前,受讓方需要弄清楚商標是否已被質押。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標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在查封期和質押期內,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同意,是不得轉讓的。
5、查詢轉讓商標是否被重複轉讓
為了騙取高額的商標轉讓費,有些不法分子通過重複轉讓商標的詐騙手段來忽悠急於獲取商標證書的受讓方。因此,受讓方可以委託小拉查詢該商標的註冊流程,看看有沒有已經被轉讓過的信息。
6、轉讓商標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所以,受讓方一定要向轉讓方確認待轉讓商標是否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標,如果有要一併進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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