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行業重磅政策出台!釋放了什麼信號?這些信息值得關注

2024-07-19     華夏時報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李佳佳 李未來 北京報道

近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對外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兩部門印發了《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下稱《行動方案》)。

據了解,早在2024年5月23日,國務院印發的《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中就部署了節能降碳十大任務,第一條任務就是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行動。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和建設,推進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

6月18日,據國家發改委官網消息,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出台電解鋁、數據中心、煤電低碳化改造和建設等其他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

推動煤電作為節能降碳主力

《行動方案》提到,制定本行動方案是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存量煤電機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電機組低碳化建設,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此次《行動方案》的出台釋放出什麼信號?鴻碳偉業(上海)能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首席專家王瑋告訴《華夏時報》記者,「煤電是現在乃至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不可或缺的能源供給方式。碳中和不是簡單地將煤電用新能源發電替代就解決的,煤電的主體能源作用在未來很長時間是不可動搖的,通過低碳化改造降低煤電的碳排放,將成為我國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舉措。從高碳到低碳,再從低碳到零碳,是能源轉型的不可跨越的歷史階段。」

權威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我國煤電裝機容量約11.7億千瓦,約占全國電力總裝機的40%,卻承擔了全國70%的頂峰保供任務,有力保障了我國民生用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但不容忽視的是,發電用煤約占全國煤炭消費總量的60%,碳排放量約占全國碳排放總量的40%。

「目前新文件的出台,毫無疑問是要繼續推動煤電作為節能降碳的主力,此前深度調峰主要是為了促進風光發電,那麼,後續應該如何助力節能降碳呢?在我國天然氣短缺而煤炭富裕的情況下,必須在煤電的原料端再進行新的舉措,使其形成減排能力。」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對記者表示。

改造目標可行性如何?

按照《行動方案》要求,到2025年,首批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全部開工,轉化應用一批煤電低碳發電技術;到2025年和2027年,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度電碳排放分別較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和50%左右。

這一目標容易實現嗎?對此彭澎向記者表示,「文件表明,到2025年整個項目開始啟動,但現在尚未明確試點量的多少,所以前期仍具試驗性質。文件還指出,相關項目度電碳排放,到2027年相較於2023年的基礎上下降50%。實際上,這批試點項目實現後,先摸索出煤電在未來碳達峰之後的技術路線,而非當下馬上大規模地推廣現有的煤電進一步降碳,所以現在首先要關注試點量的多少,其次要看試點給出的條件。比如進行摻燒後成本必然會上升,在此情形下會給予何種優惠條件,或許各省會自行出一些政策。」

王瑋則認為,到2027年,相關項目度電碳排放較2023 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這個目標是非常難實現的,在維持現有機組效率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意味著摻燒生物質或者綠氨達到50%,或者大規模應用CCUS(碳捕捉)。這幾項技術實際上目前都沒有大規模應用的先例,只有一些示範項目作為經驗,在此前提下,巨大的經濟效益落差如何能彌補將是巨大的考驗。

除此之外,記者注意到,《行動方案》提到,2027年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的碳排放應基本達到天然氣發電機組水平。

為何要接近天然氣發電機組碳排放水平?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姜士宏指出,天然氣發電是國際公認的清潔能源,也是近年來美歐等發達經濟體的支撐性電源和煤電替代電源。據統計,2023年美國、歐盟天然氣發電量占比分別為43%、17%,而我國天然氣發電量占比僅為3.2%。近年來,我國積極推進煤電超低排放改造,現役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已普遍達到氣電排放水平。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相當於提高了我國清潔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占比。

碳捕集成本目前偏高

對於煤電低碳化建設和改造的技術路線,《行動方案》明確提及了生物質摻燒、綠氨摻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三種方式。並規定採用生物質摻燒或綠氨摻燒改造和建設後,煤電機組應具備摻燒10%以上生物質燃料能力或摻燒10%以上綠氨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顯著降低。

那麼,上述三種技術路線的優劣勢如何?是否容易被採用?為此,記者與專家進行了深入交流。

王瑋認為,生物質摻燒需要巨大的生物質原料來源,大規模摻燒綠氨則需要便宜的綠氨生產,這些都具有地域的局限性,比如東北、西南等生物質資源豐富,三北地區的風光等新能源發電制綠氨成本相對較低。該《行動方案》對於目前在北方區域大量停滯的新能源發電制綠氨項目也許是個巨大的福音。但如何審核確認將是個難題,畢竟普通的氨的成本是遠低於綠氨的,氨這種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也是個問題。另外,CCUS(碳捕捉)的成本收益比方面將是巨大的考驗。

彭澎也比較看好綠氨摻燒技術,她表示,當前碳捕集成本偏高,綠胺的來源是風光發電,進而製成綠氨,其成本路徑現在比較清晰,且呈肉眼可見趨勢往下降。摻燒生物質的難度最大,由於我國的生物質相對稀缺,生物質發電要用,未來製作綠色甲醇也要用。從目前市場價格能夠得知,秸稈約五六百元一噸,價格高時曾達800至1000元一噸,所以其成本相對難以把控。

在項目改造和布局方面,《行動方案》中提出了因地制宜、具備可靠的綠氨來源或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場景、機組滿足條件等一系列要求。此外,《行動方案》提供了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從資金支持、政策支撐、優化調度、技術創新等方面為項目建設提供全方位支持。

在這些保障措施中,王瑋表示,「資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是比較常見的保障措施,優化調度是個亮點,尤其是未來低碳化改造後的火電將比新能源發電更具有競爭力。」

彭澎則認為,至關重要的還是資金支持,當然是具備監管性質的資金支持。項目改造創新可交給企業自主選擇,但要明確改造之後,一度電額外能夠多售多少錢,或者給的碳配額完全可供自己支配,從這個角度而言,對企業比較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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