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已過,教育部辦公廳前段時間下發《關於做好2019年中小學生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合理布置暑假作業、開展多樣活動、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等工作做出一系列具體部署。通知中,教育部再次強調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要求對假期開展的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班嚴格進行審核備案,嚴格整改超標超前培訓內容,嚴肅查處違規培訓。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安全教育,通過主題班會、班團隊活動、發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長書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災害等防範重點,將安全提示內容告知每一個學生、每一個家長,同時用好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普及安全知識。
通知提出,學校要合理布置暑假作業,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鼓勵布置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引導家長不盲目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減輕學生課外負擔。同時,要豐富學生暑假生活,廣泛利用體育館、博物館、文化館等社會資源,指導各級各類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專題開設暑假研學實踐課程,各類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多開設豐富多彩的興趣班,滿足中小學生暑假生活需要。
通知強調,要加強校外培訓監管,對校外培訓機構假期開展的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班嚴格進行審核備案。一經發現有超標超前培訓內容的,要求培訓機構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訓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要統籌教育、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門以及街道、居委會等,在暑假前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專門開展一次排查,並在暑假期間不定期進行專項巡查監測,一旦發現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堅決予以嚴肅查處並及時向社會通報。對無證無照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實行「零容忍」,現場予以取締或責令其立即停業整改。
什麼是辦學許可證?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哪些行業需要辦學許可證?
一般來說如果您的公司或學-校-名-稱中,帶有教育或者培訓等字眼,就需要有辦學許可證,這個屬於前置審批,拿到辦學許可證後才能正常註冊公司,拿到相應的營業執照。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條件:
1、場地需要有三年以上的租賃期,並且有300平-米以上的理論課上課地點。
2、師資方面,每一個培訓類別需要配置至少兩名具有相關資質的教師。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