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南男子舉報惡霸,被報復致終身殘疾,事後向警方索賠71萬

2024-01-19     小愛愛歷史

原標題:2007年河南男子舉報惡霸,被報復致終身殘疾,事後向警方索賠71萬

2003年12月18日,河南沁陽西向鎮一位名叫杜進雨的建築工地承包人,懷揣著一個公文包匆匆趕路,包里有12.5萬元現金,這是他準備拿去給工人發工資的。然而在他走進一條偏僻的巷子後,面前突然出現三個蒙面大漢,手裡還拿著閃著寒光的剪刀。

杜進雨想跑,可對方早有準備堵住了他的去路,那三人並沒有說話,用刀指了指公文包示意杜進雨交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杜進雨沒有選擇,顯然還是命重要一些。

奇怪的是,那三人似乎早已知道裡面有什麼,拿到公文包後並沒有打開看就徑直離開了。杜進雨嚇得半天才緩過勁,隨後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可當年沒有嚴密的監控系統,去案發現場也沒找到什麼有用的線索,杜進雨本人也因為太過害怕,沒注意到劫匪的任何特徵,所以警方根本沒辦法推動,只能暫緩調查。

警方隨即對王長在及另外兩名劫匪實施抓捕,事件按理來說到此就該結束了,但王長在卻離奇逃脫了,並且後來還對王好讓實施血腥報復,導致王好讓失去了雙手。

繼續追查下去,警方發現了更奇怪的事情,原來「12.18劫案」發生後不久,王莊村幾乎所有人都已知道是王長在所為,為什麼一直沒人站出來?為什麼王好讓也是在4年後才報案?這王長在又是如何從警察手中逃出去的呢?

一切要從王長在當年的惡事說起。

據王莊村的老人說,1927年王長在的曾祖父勾結了一群惡徒在安徽實施了綁架,他們將人擄走讓對方家屬來交贖金。對方家屬出於安全起見,還是湊夠了錢,然而到達了交易地點才發現,王長在的曾祖父他們早就撕票了。

於是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火拚,還鬧出了人命,只不過當年世道混亂,也沒有官方進行追查。

王長在的父親倒比較老實,一輩子勤勤懇懇,然而沒想到那種邪惡基因卻在王長在的身上激活了。他從小就不愛讀書,長大後更是頑劣到了極點,他糾集一幫不務正業的人,整天做著偷雞摸狗、欺男霸女的事。

王長在特別狠,經常仗著人多就毆打與他有矛盾的人,他還不知從哪搞到把獵槍,動不動就用槍威脅別人,所以村裡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害怕被報復,也沒人去舉報王長在的不法之事。

自己沒錢,王長在想到了在沁陽市西向鎮供電站建築工地打工的表弟董留柱,既然已經外出打工了,那身上肯定有些急需吧,所以王長在一個電話打到了表弟那裡。

董留柱很清楚自己這表哥是什麼人,錢借出去了基本上就回不來了,但他又不敢拒絕,所以就把禍水往工地承包人身上引:我在工地就干點苦力活,哪有什麼錢啊?不過我們老闆有錢,他最近要發工資,會從銀行取很多錢。

聽到這話,王長在非常興奮,立馬帶著王占偉趕往了沁陽與表弟匯合,有董留柱這個內奸在,工地承包人杜進雨的各種信息都被王長在掌握了,因此在12月18日的晚上,三人蒙面埋伏於杜進雨的必經之路,將裝有12.5萬元現金的公文包搶走。

當年在村裡七萬也算是巨款了,村民們很疑惑,一個沒有工作的人怎麼能賺到這麼多錢呢?不久後沁陽「12.18劫案」的消息傳來,大家都猜到了是怎麼回事。

只不過搶劫並非死罪,如果去舉報還會遭到報復,所以村民們都選擇了沉默,讓王長在等人過了幾年安生日子。

直到2007年,王長在又一次犯下大罪,用槍打傷了王好讓的侄子王洪亮,使得王好讓忍無可忍向公安機關舉報了他們。

沒多久,敲門聲響起,王洪亮過去打開後發現王長在就站在門外,王長在威脅道:不管你剛剛看到了什麼,別人問起,你都只能說不知道。王洪亮是個老實人,也怕得罪這群惡霸,便連連點頭。

不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王長在一直都感覺不放心,7月4日他帶著幾個人去堵住了王洪亮,雙方沒說幾句就發生了衝突,王洪亮的腿被對方用改裝氣槍開了三槍,傷勢嚴重地進了醫院。

王好讓跟侄子的感情好得似親生父子,侄子被槍打傷的消息讓王好讓放下了在杭州的工作,馬不停蹄地趕了回來。

妻子開始有些擔憂,說:王長在是睚眥必報的人,如果知道是我們舉報了他,他肯定會報復的。王好讓卻認為這件事足以讓王長在坐很長時間的牢,這樣自家是安全的。

2007年7月6日王好讓到達沁陽市公安局實名舉報了王長在,將自己知道的所有線索都說了出來。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王長在等人的確很有嫌疑,便很快找到了王長在、董留柱、王占偉三人。

王長在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的肺部因為跟王洪亮衝突時受傷了,沒辦法立即關押,因此有數位民警就在醫院守著他,準備待他痊癒再抓捕歸案。

誰也沒想到,這一人性化的舉動,卻導致多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

2005年王長在因私藏槍枝再次被抓,關押期間他將衣服上的金屬拉鏈弄下來吞進肚子裡,獲得外出就醫的機會......這一次他同樣也動了歪心思。

7月9號這天,王長在趁著民警換班間隙吞下了一支溫度計,隨後疼得滿床打滾,陪護的家人立馬叫了護士,隨後又氣勢洶洶地質問醫院用了什麼手段,完全就是一副醫鬧的樣子。民警想上前勸解,可王長在的家人「得理」不饒人,整層樓都亂做一團。

王長在趁著混亂偷偷跑了出去,等民警控制住局勢時才發現他不見了。

2007年10月11日,王好讓騎著摩托車出門辦事,沒走出多遠一輛麵包車就攔住了他的去路,王長在隨即從麵包車上下來,用一把自製的火藥槍指著他問:是不是你舉報的?王長在的幾名同夥也沖了過來,用木棍一直毆打王好讓,受不住疼痛,王好讓承認了。

幾人連忙將王好讓塞進了麵包車,拉到醫院附近,然後王長在拿出刀來對著王好讓的雙手劈下。王好讓只感覺兩個胳膊一涼,隨後就是鑽心的疼痛。

行兇之後,王好讓被丟在了路邊,幸好有過路人幫忙將他送到了醫院,沒有危及到性命。只可惜,他的斷手及兇器,都被王長在丟到了河裡,等再發現時,斷手已經無法接上去了。

王長在的惡行導致王好讓終身殘疾,法院還判處王長在賠償王好讓68萬元賠償金,然而王長在本就沒有積蓄,他一死家人也不願意幫忙賠,這就讓喪失勞動力的王好讓發了愁。沒有錢,自己洗漱都要人幫忙,那一家人該如何生活?

出於無奈,王好讓向沁陽市公安局索賠,他認為是沁陽公安的疏忽讓王長在逃脫了,才有機會實施打擊報復,眼下自己的生活沒了保障,理應得到賠償。

沁陽市公安局其實自己也有過檢討,知道是自己放鬆了警惕給了歹徒可乘之機,參與辦案的8位民警都受到了紀律處分,帶隊的刑警大隊長王偉被調任為監管大隊長。對於王好讓的索賠請求,他們也能理解。

所以沁陽市公安局針對王好讓的情況,先後支付了兩筆款項,一次是給王好讓舉報的獎勵,一次是給王好讓基本生活保障的補償,共計41萬。

王好讓一共向警方索賠了71萬左右,這讓他的後半生有了保障,因為正義之舉,王好讓還當選過村主任,他逐漸習慣了沒有雙手的生活,人也變得樂觀了起來。

面對不法分子,一味地忍讓只會讓這些人氣焰更加囂張,所以需要有人能勇敢地站出來作鬥爭,這樣才能讓不法分子早日受到懲戒,以免更多的人受害。只是,勇敢的同時也記得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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