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書籍的版權保護丨為何古代讀書人私下拿書叫「竊」而不是偷?

2020-06-18   左岸楓

原標題:古代書籍的版權保護丨為何古代讀書人私下拿書叫「竊」而不是偷?

孔乙己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這是魯迅先生所著《孔乙己》中孔乙己為自己辯解的理由。

讀書人竊書算不算偷?

孔乙己「竊書不算偷」的觀點在古代是有一定的依據的。為什麼古代讀書人私下拿書叫「竊」而不是「偷」呢?偷書畢竟和偷其他的東西不一樣,偷書自然是不光彩,但是對於當時「家貧無從致書以觀」的孔乙己而言,他為了實現讀書渴望的方法選擇了偷。

再了解一下當時的社會背景,當時是封建社會,而他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讀書人,從小被灌輸了讀書求取功名的思想意識,在這種大環境下,他不可能對自己的追求產生偏移。在當時,讀書是絕對崇高和聖神的事業,「竊書」只是讀書人的「雅事」,怎麼可能和「偷」這種行為沾邊呢。

什麼是讀書人

  • 科舉制的出現

封建制度萌芽於戰國時代,封建國家由法家的韓非子提出建立;建立於秦朝,確立了皇帝制,頒布秦律,統一文字、貨幣和度量衡;於隋唐時期完善了完整嚴密的封建官僚機構體系,創立和完善了科舉制度,擴大了官吏的來源;北宋、元朝,一直到明清時封建制度發展到頂峰。在這2千年的歷史中科舉制度占據了重要地位。不管朝代的更迭如何,而科舉制卻從沒有改變,一直貫穿我國歷史的古今。

  • 士與讀書人
《管子·小匡》云:「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

國家的柱石就是士農工商。「商」被排在最後,而「士」被排在首位。在古代「士」是官僚,掌握著財權人事權兵權。讀書人,是官員的後備力量,官僚體系的生力軍,考取過秀才功名的讀書人,身份僅次於官員,可以見官不跪。在當時的社會基礎教育的責任就是由讀書人承擔,負責教會農民、工人、商人讀書識字,讓他們懂得社會道德的忠孝禮義廉。

如果把當時的社會比作一艘大船,士人就是這艘船的掌舵人和領航員,只要他們之中出現文武雙全的棟樑之材,國家就可以不斷的進步。讀書人在當時社會背景下的社會地位一目了然。所以讀書人怎麼可能會去「偷」呢,只是「竊」而已。

讀書人的書

  • 書籍的纂修

中國古書籍的篆修主體主要包括官和私。官就是由古代統治階級纂修;比如《古今圖書彙編》是現存權規模最大、資料最豐富的類書,它是由清康熙年間的福建侯官人陳夢雷編纂的;還有最著名的《四庫全書》就是清乾隆皇帝下令纂修的。

私就是平民讀書人、飽學之士、民間商人纂修、出版;比如我國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老子,著有《道德經》一書,是傳頌至今的道家名著;春秋時期的孔子更是著有《春秋》等書,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收集其言行和思想而整理編撰出來的《論語》更是讓後人稱其為孔聖人。

古時的讀書人若想要考取功名,通讀四書五經是必不可少的。四書五經其實是四書和五經的合稱,是中國儒家的經典書籍。四書五經的內容深刻,各個方面均有涉及,為官從政之道、為人處世之道的方方面面均能從中找到。所以,歷朝歷代科舉選仕時會以「四書五經」為科考重點。

如果你是書院學生,政府給各州縣書院都分發科舉的經史子集類教材,可以到書院裡去看的。而除此之外借閱傳抄一些師友的文章 、傳世知名的書 ,大家都是交換閱讀,再說了,沒有書可以去抄書借書蹭書。

  • 讀書之道

古代的借書人,大都是年幼且家貧,沒有錢買書。就如:北宋歐陽修,在年僅十歲時,便經常向州南大姓李氏借書抄誦。作詩賦,下筆如有神,被當地人稱為神童。明代的邱濬也是家貧愛讀,曾經行走數百里路借書,必定將書借到才罷休。清代李穆堂,幼家貧,沒錢買書,只能向周圍鄰居借閱,每借一本,定要做到通篇背誦。

更有甚者,不與人借,只去書舍借閱。東漢王充,家境貧寒,無法買書。為了讀書,常常去逛洛陽的書肆,閱讀書店裡賣的書,而且一看就能背誦。清代丁傑,年少時家貧,在書肆中以工代讀。清代諸錦,少時家貧陋,則去書肆讀書,書店主人敬其勤學,叫其隨便拿書閱讀。清代汪中,同樣出生窮苦,少年時去書店做工,從而有機會廣交書商。藉此機會,他便向書商借書讀。這些人不因貧寒放棄讀書,大多也成為了赫赫有名的文豪、名臣,成就顯赫。

成材的道路往往艱難困苦,因此絕大多數的借書人,即便是勤奮讀書,努力奮進,但可能是缺少機遇,可能是缺少才華,與那文豪名臣相比,反而顯得平庸了。最終史籍不載,聲名不顯,成為了歷史裡的一粒塵埃。雖說心酸,但這也是歷史的常事,人生的常態。

古代書籍有沒有版權

  • 版權之說

古代貧寒之人多借書抄書之舉,那麼,我國古代的書有沒有版權之說,存不存在版權保護呢。版權在現代被我們越來越重視,而我國歷史上有沒有類似西方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呢?

根據今年來國內外學術界的研究成功表明,大多數的學者都認同早在我國宋代就出現了具有現代意義的版權保護活動。在當時一是已經授權於某些官方機構出版專有權的書籍禁止民間出版業重新雕印;二是嚴厲禁止任何個人和出版業機構出版和傳播可能危害政府統治的內容的書籍;三是針對於一些民間出版業給與作者和出版方現代意義的保護措施。

  • 古代人對版權的保護

宋代的版權保護涉及廣泛,並提及作者。除此之外,其保護的力度亦很強,行業標準之嚴格足以讓當下的我們得到啟發。當時的大儒朱熹對其作品的版權保護意識很強,將自己印刷書籍的經濟利益和精神權益掛鉤,從意識觀念走向了具體操作。

史料曾有記載,南宋大儒朱熹作品風行一時,自著《論孟取義》一書印售,卻被浙江書商非法盜印。朱氏氣惱之際,連忙向好友呂祖謙致信求助,希望當時身為地方官員的呂祖謙出手相助,禁止翻印《論孟取義》一書,並不惜告狀打官司,以震懾這些小人的囂張氣焰。

「窮年矻矻,接手自抄錄,寢食為廢,乞行約束,庶絕翻版之患。」

這是中國已知的最早的保護版權的文件,南宋時期朱熹的表侄祝穆為杜絕盜版而要求官府頒發的。《新編四六必用方輿勝覽》由祝穆自撰,共著有71卷,是一本十分驚人的地理著作。而在當時的條件下他的雕印成本十分驚人,為防止被他人盜版發售,祝穆在南宋嘉頤二年間,請求兩浙路轉運司與福建路轉運司頒發榜文,來告誡盜版人員。

祝穆特意在自序後附上榜文,用以警告盜版者:一旦發現,有權告發,追人毀版,嚴懲不貸。有了法律撐腰,他的作品銷售量自然水漲船高。

元人方回的《灜奎律髓》記載:「蜀中人士來購,一次竟以千部計。」

但凡暢銷書,被盜版都是在所難免。在北宋的出版商們為人讓消費者記住自己的出版社,特意設計了獨特的標誌,被稱作是「坊號牌記」。形式往往是一個普通的記號,或者一個小框印著文字,直接印著出版方的名字和地址,讓大家記住自己。

這就說明了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大家已經有了書籍的版權保護意識,只是比較籠統和模糊,也就是現代版權意識的初始階段。在當時的作者和出版方來說只有提高自己的版權意識才能不再麻木,而且社會也不再漠然,這就是整個國家的進步。當盜版者肆意刊印、篡改他人的作品,甚至修改文章的作者,這是踐踏他人的尊嚴,無視了作者的辛苦創作成果,在殘酷現實面前,有人徹底成為犧牲品。所以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才應用而生。

版權的重要性

每個國家和文明都是從文化出現開始就有了保護著作權的各種措施,從簡單到複雜,從最初沒什麼效力到現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不論是個人還是國家、組織都有版權保護的各種措施,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從最簡單的「翻版必究」這簡簡單單的一行字,到政府(官府)備案之後張貼布告,或者直接在各類作品上印自己的印章或者「出版社」的名字。林林總總不計其數。

結語

總之,讀書,貫穿了我們的古今,而讀書人也被我們所有人所熟知。書籍的出現應用而生,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也逐步出現。現在智慧財產權也被我們越來越重視,話說回來,竊書算偷的話,那麼如果有人剽竊你的原創文章,算不算是偷呢?我們國家正在不斷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讓越來越多的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版權所享有的專有權利會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而近年來,法律逐漸的重視起來對於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就是說,我們的原創文章,也屬於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之內。法律在一天天的健全,而我們也會明白智慧財產權的神聖不可侵犯。

參考文獻:

1、《管子·小匡》卷五

2、《漢書·食貨志上》

3、《孔乙己》魯迅

4、《宋史·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