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社保繳夠了15年,醫保不滿25年怎麼辦?兩種方案選哪個?

2020-03-19     暖心人社

參加社保的人,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一個問題,明明一開始以為社會保險繳費滿15年就夠了。結果繳滿15年以後,才發現醫保需要繳納25年。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

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的差異

實際上,社會保險有兩種退休。一種是養老保險退休,一種是醫療保險退休。這兩種退休都是《社會保險法》規定的。

養老保險退休的條件:第一,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第二,養老保險繳費累計滿15年。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醫療保險退休條件也有兩個:第一,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第二,醫療保險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

國家規定年限並沒有在《社會保險法》中統一規定,只是在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中,明確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


目前我們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比較低,多數都是以地級市統籌。2020年廣東省會推動省級統籌,距離國家統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各地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差距還是比較大的。比如廣州和上海是15年,杭州市是20年,深圳市是21年,未來延長到25年。還有男女退休年限不一樣的地區,比如北京、青島、天津退休繳費年限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重慶、南昌、廊坊等地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產生的原因當然是各地醫療保險收繳的政策不平衡。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企業負擔部分,深圳市是6%,而南京市是9%,上海市甚至是10%。收繳差距大,報銷限額和比例也差距很大。

如果到達退休年齡,醫療保險繳費不足年限怎麼辦?一般有兩種解決方案,第一是一次性補齊剩餘繳費年限,第二是繼續繳費至滿足相應繳費年限。

這兩種方案都有其缺點,一次性補齊剩餘繳費年限,需要按照退休時的繳費基數進行一次性補繳。青島市要求是按照100%的基數補齊。繼續繳費,未來的繳費基數也會越來越高。所以,一般建議繼續繳費,至少滿足醫保繳費年限。

如果我們繼續繳費,很多地區是不允許單交醫療保險的。除非是領取失業金,由國家代繳領取失業金期間的醫療保險費。這種情況,可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養老、醫療一起交。養老保險繳費時間長,退休待遇高,也是非常划算。

繼續繳納醫療保險期間,我們至少享受到醫療保障待遇,萬一因意外生病住院,至少報銷比例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高得多。如果是退休時一次性補齊,補繳的那一段時間是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的,也就是拜拜浪費了。更有甚者,補繳期間的醫保個人帳戶都不返還,那可是繳費基數的2%啊,可真虧大了。

如果不想要退休醫保待遇,說實話這種情況下已經晚了,至少繳了60%的年限了。建議還是堅持下去的好。

所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但醫保不滿25年,最好還是繼續繳費至25年。如果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就沒有什麼好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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