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長,以案謀私

2020-04-20     新京報政事兒

4月20日,據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用於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李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案謀私,破壞司法公正,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官方簡歷顯示,李勇生於1960年8月,山東淄博人,早期在山東省高院研究室工作,先後任副主任、主任等職,1999年調任青島海事法院副院長(副廳級)。2003年,李勇調任山東省高院任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2006年出任山東省高院副院長。

2012年2月,李勇調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任黨組書記、副院長、院長。2016年起,重回山東省高院,任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在任職濟南中院院長時,李勇曾要求下屬要率先垂範,以實際行動弘揚正氣;黨組在用人上、表彰獎勵上、評先評優上要看實績,發揮幹部選拔的引導作用;要嚴守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廉政上決不能出現問題。李勇簡歷李勇,男,漢族,1960年8月生,山東淄博人,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一級高級法官。1990年8月起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1999年12月起任青島海事法院副院長(副廳級)、黨組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2000年10月任青島海事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委會委員2003年12月起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副廳級)2006年3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2年2月起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院長 (正廳級)2016年12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2017年2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審判委員會委員2019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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