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護民企這個「自己人」|澎湃社論

2019-12-24     澎湃新聞評論

評論君說

打破天花板、反對「一刀切」、批駁「退場論」、問責政府失信,用制度保護民企這個「自己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22日對外發布,這次的「民企28條」是針對民營企業的精準利好。

近年來,中央層面先後出台過「非公36條」和「新36條」,那麼這一次的「民企28條」又新在哪裡呢?應該說這次的「民企28條」更多針對民營經濟痛點,更突出政策的時代性、針對性、普惠性,「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民企28條」為民企的健康發展提供製度性的支撐。

首先,這次的《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在民營企業准入、打破玻璃天花板方面有了大動作,明確提出放開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競爭性業務,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等領域,大幅放寬市場准入。這些降低門檻、打破天花板的硬措施,將讓民企的起跑線更加公平,讓民營資本有了更大的舞台。

其次,《意見》明確提出反對「一刀切」。「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評估制度,完善涉企政策調整程序,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給企業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政策執行要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改善民營企業經營環境,需要強化政策的可預期性、穩定性,避免民企經營遭遇「黑天鵝」式政策風險。針對之前個別地方出現的在提升環保標準、淘汰落後產能時出現的「誤傷」企業的現象,這次《意見》明確對涉企政策要進行「全流程評估」,給出過渡期,避免「一刀切」。

第三,近些年,針對民營企業的「退場論」等奇談怪論一度甚囂塵上,企圖綁架輿論,讓一些企業家有了心理負擔。這次《意見》代表黨中央、國務院給出了明確的說法:「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去年,習總書記在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時,就明確:民營企業家是「自己人」。這個「自己人」的定性,沒有變,不會變,還需要用強有力的政策和機制去保障,要在輿論場裡理直氣壯地為民企「撐腰」、鼓勁。

第四,在司法保護企業家、保護產權方面,這次《意見》給出了更有針對性的措施:「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持續甄別糾正侵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身財產權的冤錯案件」。這些看似風平浪靜的政策措施,背後是針對近年來的個別涉及民企的案件過程中將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非法所得和合法收入混為一談的司法偏差。

第五,針對「新官不理舊債」、個別地方政府成了「老賴」的問題,在原先的司法保障手段之外,這次《意見》還「刀刃向內」地提出問責機制:「提高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拖欠失信成本,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款項的責任人嚴肅問責」。

打破天花板、反對「一刀切」、批駁「退場論」、問責政府失信,用制度保護民企這個「自己人」。

※ 編輯|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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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xepXOG8BMH2_cNUgb5y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