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撫州!14歲女孩騎車被撞倒!被認定負全責

2019-12-18   掌上撫州

電動車由於輕便、快捷

加上價格平民化

是很多家庭交通出行的首選

然而一些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圖方便、抱僥倖心理

給交通安全帶來不小的隱患

12月11日13時15分左右,一名14歲的小女孩吳某駕駛電動車,經過南城縣建昌鎮天井源鄉新橋紅綠燈口準備直行方向行駛,此時直行方向顯示的是紅燈,而吳某的右側剛好一輛小車左轉彎。最後,因吳某因直接闖紅燈,被徐某駕駛的小車撞倒在地,導致兩車受損。



所幸的是,

事故發生時,

小車速度不快,

女孩吳某被撞倒在地,

受了點輕微傷。



根據所掌握的證據顯示,

吳某不僅違規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還存在闖紅燈違法行為,

因此被交警部門認定

應負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要年滿16周歲。騎電動車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千萬不能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