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為什麼不建議寫兩個人的名字?懂行人:再買房不划算、還複雜
愛情應該是簡單而又純粹的,不必摻雜過多外界因素,就好比大學時代的戀愛,一般都不會考慮對方的家庭背景,更不會去想未來關於柴米油鹽和買房掙錢這些事情。但是,愛情的最後肯定是會轉變為親情,也就是兩個人結婚組成一個小家庭,這時就不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而是兩個素不相識的家庭坐在一起,來共同謀劃和商議一對新人家庭的未來生活。
毫無疑問,雙方會談的必談項目之一肯定是買房,按照目前的形式來說,這必須是在結婚之前就要商定好的事情。其中還涉及到一個終極選擇題,那就是買房時只寫購房者一個人的名字還是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上?如果說只寫一個人的,又怕另一半心生怨言,甚至會讓人覺得購房者對待婚姻不夠坦誠。如果說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其實還會多出很多麻煩,懂行人表示:未來再買房不划算、還複雜。
現在各大城市都出台了相應的樓市調控政策,既限貸又限購,只要買過房或者有房貸並且房子沒有賣掉,再想買房都按二套來算;夫妻共同貸款買過一套房,即使假離婚再買房也是算二套,因為雙方的購房貸款記錄都已經存在。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男方有一套房,貸款還未還清,如今離婚後女方想再買一套房,在有些銀行規定下,離婚一年以內再貸款買房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都按二套利率來算。最主要一點,在限購環境下,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款至少在50%,還有城市在60%以上,買一套1000萬元的房子,首付就要500萬元以上,這可讓購房負擔一下子增加了不少。
買房為什麼不建議寫兩個人的名?
理由一:如果你是剛需、未婚的購房者
已過來人的經驗來分析,現在房價太高,大部分剛需購房者很難一次到位,首次買房都會優先選擇距離遠、面積小、總價低的房子入手,等未來三五年以後,壓力有所緩解,收入明顯提升,再二次置業,購買改善型住房。如果這個時候買房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就會占用首次買房和貸款的名額,在買房時的一些手續辦理和審批流程上會更複雜。
反之,如果你們換房的速度很快,2年過後就要購買第二套房,這時兩人還未辦理結婚證,正好另外一個人的名義下也沒有房產,這時就可以用名下無房的那個人買一套房,同樣按照首套房政策來算,無論是首付款還是房貸利率都是首套,這樣一來要划算得多。
理由二:如果你是已婚購房者
已婚人士買房,這種情況下,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就沒有爭論的必要了,這都屬於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根據新婚姻法條例規定:只要是婚後買房,無論不動產權證上寫的誰的名字,都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未來夫妻離婚,房產兩個人可以協商平分,或者按照付款比例來劃分,買房時誰出的錢多,誰就多拿一些,這一點都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延伸知識點:如果夫妻共同買房要做商貸或者公積金貸款,那就以流水多、公積金繳存基數大的一方為主,也就是寫這個人的名字,這在銀行貸款審批時會更容易通過。
總結:在買房是否要寫兩個人名字的這件事情上,沒有統一的回答,具體要看購房者自己的選擇。如果說兩個人確信彼此就是一輩子白頭偕老的那個人,永遠不可能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那就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更何況夫妻之間還沒有血緣關係,對於這些沒有婚姻安全感的人來說,那就最好寫上各自的名字,至少給自己的後半生留下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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