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勤務與一般勤務的對比分析—以深圳為例

2020-03-31     廣東招警考試

一、輔警定義

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根據輔警改革精神及條例內容,深圳輔警是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的重大改革,不屬於公安局一家的事。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司法局輔警招聘、管理和保障,同樣參照《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因此,深圳輔警既可以是公安機關輔警,也可以是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包括監獄)輔警,未來輔警工作大有可為。

2.執法勤務崗與一般勤務崗關係

註:

1. 文職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行政管理、技術支持、警務保障等工作。

2.勤務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具體分為一般勤務類和執法勤務類。

3. 兩者同屬於勤務輔警,同樣屬於社會治理探索過程中的有力補充,由公安機關統一配發工作證件,持證上崗,工作證件由市公安機關制發和管理。

三、執法崗與一般崗招考對比

1.學歷要求:執法勤務類>一般勤務類。

(1)應聘一般勤務類職位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為高中以上學歷,但應在入職後最長四年內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否則聘用期滿後不予續聘。

(2)應聘執法勤務類職位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工資待遇:執法勤務類>一般勤務類。(一般情況下,同期同級)

以深圳201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文件參照,輔警由高到低依次設置為一級輔警至六級輔警。薪酬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狀況等實施動態調整。

3.執法權限:執法勤務類>一般勤務類。

執法勤務類一警加一輔即可辦理涵蓋所有行政案件的權限,而一般勤務類輔警只有在兩名輔警共同執勤下開展安全巡查和消防巡查的權力。

4.工作要求:執法勤務類輔警倒班輪休制,有任務需加班或外地出差,一般勤務類輔警機訓特保崗需要接受軍事化管理的日常訓練和 24 小時待命。

5.面試比較

(1)面試成績

執法勤務類職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實行百分制,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一般勤務類職位面試採取達標制,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作為是否達標依據, 不計入總成績。(以深圳為例)

(2)面試考情(以深圳為例)

l 考試題目:考試分上下午,一天兩套題目,上午一套,下午一套。

l 考試時間:執法勤務類與一般勤務類考試時間不同,一般情況下,執法勤務崗先考,一般勤務崗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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