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特約評論:有力有序推進在線訴訟 助力疫情防控 守護司法公正

2020-02-18   最高人民法院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國上下打響了一場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人民法院不能缺位,群眾的司法需求不能漠視,公平正義更不能缺席。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既是對人民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的一次重要檢驗,也是對各級人民法院廣大幹警特別是領導幹部能力水平的一次嚴峻考驗。特殊時期,人群限制流動聚集,許多群眾居家隔離,注重現場親歷的傳統線下訴訟模式已不適應當前疫情防控需要,在線訴訟成為統籌兼顧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工作的最有效途徑。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國法院疫情防控期間的在線訴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這對於推廣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依法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這是對全國法院推進在線訴訟,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全面動員。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洶湧,對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巨大衝擊,隨之而來的矛盾糾紛日益顯現,人民群眾在房屋租賃、網絡購物、網絡服務、勞務勞動、網絡侵權、破產清算等領域的解紛需求十分強烈,人民法院在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方面的責任十分重大。

在當前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時期,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不僅不能停滯,更需要轉變思路、優化機制、改變方式,積極通過在線訴訟模式,將法院審判的功能作用發揮在防疫工作的第一線。《通知》的出台,就是對全國法院發出的動員令和集結號,標誌著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司法模式的深刻轉變,意味著在線訴訟將成為特殊時期法院工作的常態化機制。

疫情發生以來,各地法院迅速行動,大力推行在線訴訟模式,紛紛推出「在線調解」「遠程開庭」「雲端執行」等工作舉措。全國法院普遍開通訴訟服務網,提供網上立案、在線調解等多項訴訟服務;已經建成的38068個科技法庭,都能夠支持遠程視頻庭審;全國3516個法院已經全部對接中國移動微法院,有效支持在線訴訟各項活動。人民法院近年來推進智慧法院和網際網路司法建設的成果,在這一特殊時期得到全面應用和充分展現。

在線訴訟作為司法審判方式的重大變革,需要統籌規劃、周密部署和系統安排。《通知》的出台,傳遞了兩個明顯信號:一方面,全國法院要步調一致、行動統一,不能零敲碎打、各行其是。對於具備在線辦理條件的案件,原則上應當能在線盡在線,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有效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根據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需求推進在線訴訟,不能一哄而上,脫離實際盲目推進,更不能為了在線而在線,防止在線訴訟「裝樣子」「充門面」「蹭熱點」,成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表面文章」。

第二,這是有序規範在線訴訟活動,切實保障審判質量效率的有力舉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線訴訟作為一種新型訴訟模式,必須遵循司法規律,嚴守正當程序原則,確保訴訟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實事求是講,人民法院網際網路司法建設尚處於探索完善過程中,在制度層面還存在部分規則不明確、標準不清晰、程序不統一等問題。在實踐層面,有的法院在線審理程序還不夠嚴謹規範;有的未充分履行釋明告知義務,導致當事人對在線訴訟法律後果認知不足,影響其合法訴訟權利;有的簡單追求在線審理效率,隨意簡化訴訟流程環節,影響案件裁判質效,等等。此次疫情防控,是對人民法院在線訴訟水平和質量的一次重大考驗,也是推動全面完善在線訴訟規則的重要窗口期。

《通知》對在線訴訟規則作出較為全面的規定,其中有三個方面值得特別注意:一是明確在線訴訟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為價值導向,本質上是為當事人提供司法便利,適用條件以當事人同意為前提。當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線審理的,法院不得強制適用。二是強調了在線訴訟必須在法律框架下運行,因為訴訟活動是非常嚴肅的公權力行使,必須具有權威性、規範性和公開性。例如,在線訴訟活動必須在信息系統中留痕,由當事人在線確認,確保訴訟行為法律效力;對網上立案或跨域立案申請,人民法院需按訴訟法規定在7日內處理;採取在線庭審方式,必須通過視頻方式進行,確保庭審的親歷性,不能違反程序僅靠語音、文字和圖片等方式開展庭審;適用電子送達方式,必須按照訴訟法規定徵得受送達人同意,且不得突破法律規定的文書範圍,等等。只有堅持於法有據的基本原則,在線訴訟才具有正當性、公信力和生命力。三是填補了在線訴訟的部分規則空白。《通知》有效明確了在線身份認證方式、以電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效力、在線庭審相關庭審紀律,電子送達生效標準等規則,對各地法院作出清晰指引,確保在線訴訟規範統一。

第三,這是深化網際網路司法建設,推動審判模式轉型升級的關鍵一招。近年來,人民法院網際網路司法建設總體上處於立柱架梁、夯基壘台階段。無論是成立杭州、北京、廣州三家網際網路法院,推行全流程在線審理模式;還是在部分法院開展中國移動微法院試點工作,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司法機制,都還處於積累經驗、完善平台、建章立制的重要階段。但總體上看,傳統線下訴訟方式仍是主流。部分法院儘管建設了相應信息化平台,嘗試過少量案件在線審理,但由於在線理念不深入、實踐做法不成熟、配套機制不完善、技術設備不到位等原因,在線訴訟未成為工作常態。而此次疫情來襲,客觀上推進了人民法院加快網際網路司法建設步伐,全面激活前期信息化建設的成果,及時發現現有智慧法院建設中存在的短板和缺漏,引導法官積極轉變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有效促進了在線訴訟所占比重和應用深度。

《通知》的出台,既是立足當下、指導人民法院通過在線訴訟方式應對疫情的緊急舉措,又是著眼長遠、推動司法模式轉型升級,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系統謀劃。此次疫情過後,網際網路在社會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將進一步凸顯,網絡應用的廣度與深度將極大拓展,人民群眾在線訴訟需求將得到全面培育和有效激發,深化網際網路司法建設將成為各級人民法院的內在需求和重要命題。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形勢下,《通知》提出在全國法院加大在線訴訟推進力度,探索建立一整套在線訴訟規則體系,全面優化升級信息系統,拓展在線訴訟服務功能。這不僅將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將有力促進人民法院網際網路司法建設邁入新階段,實現網際網路時代司法模式的深刻轉型。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作者:人民法院報特約評論員 革言 | 編輯:張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