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陸川縣「雲集品」傳銷女骨幹李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玉林市陸川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至2018年7月,李某在「雲集品」傳銷組織中,屬於「全球市場銷售副總裁」級別,發展下線會員1650人。
經查明,李某在朋友朱某玲的介紹下,於2017年1月18日利用手機在網絡上加入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集品)的「TPS138」電子商務網絡平台。
該平台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對所發展的下線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並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該平台分為免費店主和付費店主兩種。免費店主即普通消費者,在平台上消費沒有任何獎勵。
付費店主即當會員通過已經入駐的付費店主的邀請連結註冊後,通過在特定會員區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才能在平台上擁有一間自己的虛擬店鋪。
消費額度分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個檔位,對應的店鋪級別分別為銅店、銀店、白金店、鑽石店,每個檔位對應的返利程度依次遞增。除了購買店鋪,會員還可以參與「升官」。
成為付費店主後,會員通過邀請別人開店或者自己開店,可以逐級往上晉升。付費店主以上的「官銜」分別是「資深店主」、「市場主管」、「高級市場主管」、「市場總監」、「全球市場銷售副總裁」。
李某加入「雲集品」後,為了獲取更大計酬或者返利,積極發展下線,以成立微信群、組織會員開會、講解推薦等方式,積極、大量發展下線,其下線會員按照順序形成等級。
至2018年7月,李某在「雲集品」的「TPS138」平台上的銷售等級已提升為「全球銷售副總裁」,用戶等級為鑽石級,在整體會員層級關係中處於第32層,發展下線會員1650人,下線層級數有10層,獲得獎金19114.38美元,已提現8301美元。
2019年3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在辦理有關傳銷活動中發現李某參與組織、領導「雲集品」傳銷活動。
同年4月3日,玉林市陸川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電話聯繫李某,李某按照約定到達當地派出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實。
同日,李某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玉林市陸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8月12日,陸川縣檢察院以起訴書指控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陸川縣法院提起公訴。陸川縣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陸川縣法院認為,李某利用手機在網絡上加入「雲集品」的「TPS138」平台,發展下線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並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近日,陸川縣人民法院根據李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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