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保險理賠成功的案例沒人關注,反倒鮮有的一些拒賠案例,卻人盡皆知。難道保險理賠就真的很難嗎?
接下來我就通過「大連男子投保3天後車禍身亡,760萬保單遭保險公司拒賠」事件,來和大家聊聊,有關保險理賠的那些事!
01、真實案例
大連男子劉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兩全保險,基本保額10萬元。保險公司承諾,如果在第一年內發生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將支付5倍賠償金。不幸的是,就在劉某投保的第3天,意外發生了,劉某因開車不慎車禍身亡,事情發生後,劉某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要賠償金50萬元,結果卻被保險公司當場拒賠!
說好的第一年發生事後會賠償50萬,可為什麼保險公司要拒賠呢?
02、案例分析
原來,在保險公司的調查下,理賠人員發現,劉某在事故發生前的半個月,曾陸陸續續在8家保險公司投保了巨額意外險,累計總保額達760萬,存在嚴重的騙保嫌疑。
不僅如此,保險公司還發現,劉某在投保之前,曾有過吸毒歷史,但對於這些情況,劉某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時都沒有如實告知,且業務員多番詢問,劉某都明確答覆「否」。
由此可見,劉某存在明顯的騙保行為,故保險公司不理賠也在情理之中。
03、知識科普,如何避免被拒賠?
從劉某被拒賠的事件中,我們可以發現,其實有些時候保險公司拒賠、少賠,和投保人自身的行為也有很大聯繫。
為避免大家以後在理賠時遭拒,保哥特通過最近幾年發生的一些糾紛案例,總結出以下幾點:
(1)要如實告知
如實告知是《保險法》用來規範投保人是否誠信的條款,我們在簽訂合同之前,通常都會被問及一些過往病情,像過去5年得過哪些病、是否有家族遺傳病史等等。當我們在被問及這些問題的時候,切記業務員問什麼答什麼,不要含糊其辭,也不要說得過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2)要看除外責任
一般來說,像「自殺、酒後駕駛、吸毒」等情況,都會被列入到意外險合同的除外責任條款內,而在除外責任條款內的項目,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
(3)要及時報案
發生意外事故,不管是傷殘還是死亡,都要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聯繫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派遣專人進行勘察,方便後期進行理賠。
最佳報案時間通常為48小時之內,超過這段時間,事故現場就無法保證準確性,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的手續自然會變得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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