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高新法院開出首份「離婚證明書」

2020-07-10     大慶熱門資訊

原標題:大慶高新法院開出首份「離婚證明書」

8日,黑龍江大慶高新區法院依離婚案件當事人徐某、杜某的申請,在核實申請信息後,向雙方出具了《離婚證明書》,證明二人解除婚姻關係的事實,並在做好疫情防控下向他們當面送達,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據了解,以往,當事人到法院打離婚官司,不少人在領離婚裁判文書時,往往會問道:「法官,你們可以為我們出具離婚證嗎?因為離婚後,需到公安、民政等部門辦理戶口、單身證明、孩子入學等相關事宜,而我們不想把這點「醜事」或傷疤外泄給他們,這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為滿足當事人上述隱私權保護的需求,大慶高新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不斷深化家事審判改革,並於7月初正式推出《離婚證明書》這一便民新舉措。對於裁判離婚的案件,在裁判文書生效後,雙方當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裁判文書,即可提交書面申請,經核實無誤後,法院將為其出具《離婚證明書》。

由於離婚裁判文書涉及個人隱私,依照法律規定不宜對外公開,且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尚未與民政婚姻登記系統、公安戶籍管理系統建立聯網機制,因此當事人經法院裁判離婚後,還需持裁判文書和生效證明前往民政局和公安局戶籍科等部門辦理婚姻和戶籍登記狀態的變更。對此,就會有不少當事人向與法官反映:判決書寫得這麼詳細,拿給別人看,我的隱私不就泄露了嗎,咋保護我的隱私權?

《離婚證明書》則可以避免當事人的上述尷尬和擔憂。其只記載當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證號、裁判文書案號和生效時間、雙方當事人離婚等必要信息。沒有當事人起訴、答辯的爭議經過,沒有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訴訟過程,更沒有當事人情感糾葛和個人隱私的內容,即以簡單明了的方式證明雙方解除婚姻關係這一身份事實。

有了《離婚證明書》,當事人就可以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民政局就可以此對婚姻登記狀態做出修改;可以前往公安局,對已婚的戶籍登記狀態進行修改;還可以辦理單位檔案婚姻信息的變更及子女入學入托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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