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從醫院取走的藥不能退?

2020-02-15     306醫院醫學科普


張捷,戰略支援部隊特色醫學中心(原306醫院),藥學部

醫研部醫學科普中心 編輯

經常有患者反映,為什麼正規的醫院取走藥後就不能退了呢?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下發《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衛醫政發〔2011〕11號文件的第二十八條明確指出:"為保障患者用藥安全,除藥品質量原因外,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

為什麼要出台這樣的規定呢?主要是因為藥品是特殊的商品,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假藥劣藥或藥品來源不清晰都會導致危及患者生命的情況發生。簡單地講,不讓退藥就是為了防止藥品被不法分子偷換,或者患者取走藥品後因保存不當,造成藥品失效或藥效降低。因此為了絕對保證患者在藥房這一環節上的用藥安全,相關部門才出台了這項規定。再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來醫院看病,拿到的都是別人退回來的藥,您用著放心嗎?

那麼既然有這個規定,我們怎麼才能規避因不能退藥而導致得個人損失呢?下面分享一些作為藥師的一些小體會。

1. 如果您是第一次患病就診,要主動向醫生提供自己是否有過敏史,對哪些用過的藥物食物過敏或不良反應嚴重,在醫生開出藥品處方單時請認真看一下內容,詢問藥品信息,包括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對藥品有什麼顧慮請您立即提出異議。

2. 複診開藥患者最好攜帶之前的病例,或者帶著之前發票或者藥盒就診,既方便醫生了解您之前的用藥,也避免開錯藥。

3. 繳費前仔細核對處方上每一個藥物的名稱、規格和服用方法,如果有任何異議請及時向經治醫師提出,一般情況下都能得到妥善解決。

4. 交好費憑處方去藥房取藥時,應根據底方或用手機拍下的處方當面核對藥品,有什麼問題及時向藥師諮詢,如果有什麼異議可以暫時不取藥跟醫師溝通後再做決定。

如果上述情況都做到了,基本上不會導致您最後做出退藥的決定。

最後記住一句話就是,在不涉及明顯的診療方案、藥品金額、藥品質量問題等情況下,只要沒有從藥房把藥取走離開櫃檯,退換藥品都是有可能的,畢竟醫院是把為患者服務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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