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這個時候都是吃螃蟹的好時節,不少市民經常會購買螃蟹一飽口福,之前也有不少聽友和福建交通廣播反映,螃蟹雖然好吃,但是無論網購還是市場上的螃蟹往往都被「五花大綁」,綁螃蟹的繩子也是又粗又長,浸泡水之後就更重了,這簡直就是把繩子按螃蟹的價格賣,簡直坑人,難道就沒有什麼法律法規限制規定嗎?
對於這些問題,1007記者了解到,當前,廈門市正積極開展水產品稱重專項整治行動,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最近的水產品稱重行為檢查行動中,就開出了廈門市第一張針對螃蟹綁大繩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罰單。
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檢查水產品稱重行為現場
記者了解到,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廈門某超市在售的螃蟹進行檢查時發現,紅蟳、大閘蟹(公)、大閘蟹(母)綑紮繩的重量各占自重15.56%、 15.45%、19.17%,綑紮繩重量均超過螃蟹自重5%的合理範圍,存在銷售摻雜、摻假產品的行為,涉案產品總貨值為3358.58元。其行為違反了《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以舊充新,或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的規定,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對涉案9.866公斤螃蟹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
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檢查水產品稱重行為現場
經過調查,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給予該超市如下行政處罰:
據了解,此案是廈門市自九月份開展水產品稱重專項整治以來,開出的第一張針對螃蟹綁大繩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罰單。而在九月份以來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規範整治行動中,共立案查處案件6件,其中5件和螃蟹過度捆綁有關,另外還沒收不合格計量器具9台,扣押螃蟹38.057kg,現場對4家違法經營者粘貼「作弊稱」的警示牌。
群眾對整治行動拍手稱快,紛紛譴責不法商販的不規範稱重行為。此次整治效果顯著,不但提示了消費者,同時震懾了不法商家。讓我們為廈門市完善的市場管理制度點贊,也期待全省乃至全國能早日出台統一的管理規章制度。
那麼您是否也遇到過這種情況呢?
(記者、編輯: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