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張寧 李龍)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臨江派出所成功搗毀一個盜銷「新式電動自行車號牌」的犯罪團伙,先後抓獲4名違法犯罪嫌疑人。警方提示,更換「新式電動車號牌」應前往公告的換牌點辦理,切莫通過非法渠道購買被盜號牌或假牌。
近期,隨著福州市全面更換「新式電動自行車號牌」截止時間臨近,一些犯罪分子盯上了已經更換新牌的電動車。「4月下旬以來,我們就接到了多起『新式電動車號牌』被盜的報警。」據臨江派出所副所長楊健介紹,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啟動「小案快偵」機制,開展調查取證。
通過排查分析,民警循線追蹤,於4月29日相繼抓獲林某、曾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據該嫌疑人供述,他們在網上看到有人發布收購「新式電動車號牌」的信息,於是就添加了收購人周某的微信。隨後,林某等3人先後盜竊15面「新式電動車號牌」賣給周某,非法獲利2100元。接著,周某以能夠快速代辦換牌業務名義,通過網絡將被盜號牌以260至3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
目前,林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周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法律規定的嚴重情節,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新式電動車號牌被盜,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