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發布情況通報:
2024年10月8日, 有媒體反映「張掖交警拖走正規停放車輛」。我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開展調查。
經核查,市民劉某於9月12日21時許, 將自己車輛停放至張掖市甘州區西大街移動營業廳門前公共停車位(該車位係為方便群眾辦事所設)。10月1日11時許,我局交警大隊接到 群眾反映該車長時間占用停車位的舉報後,遂將該車拖走。目前,我局與當事人劉某進行了溝通,當事人表示認可。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執法執勤能力水平,誠懇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網友監督。
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2024年10月9日
此前報道:
停在正規停車位上的私家車「丟」了,車主劉先生多方找尋才知道是被當地交警拖走了。 劉先生認為自己停在停車位上,並無違法行為,警方拖車無據,遂致電當地交警部門追問拖車依據,並要求將其車輛拖回原位。
「我是9月30號停在那裡的。」劉先生介紹,由於國慶期間不需使用車輛,他於節前最後一天的下午將自己的奇瑞汽車停在甘州區西大街移動營業廳停車線內, 「那裡是划著正規的車位的,是免費車位,也沒有提示不能長時間停放。」劉先生說,整個國慶假期他沒有用車,直到10月7日下午19時許,他趕到停車處取車,卻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汽車「丟」了,原本應該停放他的汽車的車位上停著別人的車。
「我懵了一會兒,也考慮可能是不是被交警拖走了。」劉先生說,他首先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涉及可能的財產損失,建議他先報警,於是他撥打了110,但民警又建議他聯繫交警部門確認是否被拖走了,並提供了當地交警的電話。劉先生撥打了電話,經對方查詢,終於找到了自己車輛的下落:確係被交警部門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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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甘州公安、華商報大風新聞
編輯丨張宗
責編丨郭啟迪
審核丨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