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家公募發聲:警惕「冒牌貨」!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一日之內,兩家公募相繼發出警示。11月23日,信達澳亞基金、長城基金均發布公告,提示投資者謹防公司「冒牌貨」,並再次明確公司帳號、App等相關信息。公告背後,近期基金公司「李鬼」仍橫行不止。記者關注到,11月以來已有滙豐晉信基金、富榮基金、南方基金、華商基金等10家公募先後發聲,提示相關金融詐騙風險。有業內人士表示,在過往其接觸的金融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會通過部分真實部分虛構的方式來獲取受害人的信任。投資者應當通過官方渠道嚴格核實主體信息、帳號信息、標的信息,避免自身陷入金融詐騙之中。
11月23日,信達澳亞基金髮布公告表示,發現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及員工名義,偽造金融機構證照,打著「教育平台退費」旗號誘導投資者點擊來源不明連結及下載「信達澳亞」等手機應用程式,實施非法牟利行為,騙取投資者錢財。
同日,長城基金也發布相關提示公告表示,有不法分子冒用「長城基金」的名義,以提供投資理財服務為名招攬客戶。
拉長時間看,11月以來,共有滙豐晉信基金、富榮基金、南方基金、華商基金等10家公募發聲,提示相關金融詐騙風險。其中,富榮基金更分別於11月9日、14日發布兩篇提示公告,提醒投資者防範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名義從事詐騙活動。
回顧此前,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發布防範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其中就提及一起關於假冒基金公司網絡詐騙案的實例。具體來看,2017年起,犯罪嫌疑人鄭某夥同周某坤等人搭建「德金國際」「中輝國際」等虛假基金交易平台,但平台實際上不能進行任何基金投資活動。上述平台為吸引被害人投資,向被害人發送虛假投資盈利截圖營造投資回報豐厚假象,誘騙被害人註冊、充值、交易,最終以收取高額手續費、控制期貨類基金指數漲跌等方式騙取被害人投資款。鄭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騙取1.2億餘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盧鼎亮對北京商報記者解讀稱,在過往其接觸的金融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會通過部分真實部分虛構的方式來獲取受害人的信任,有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會請外部第三方來進行站台宣傳,通過相似度較高的宣傳頁面和網站對投資人造成混淆。
「上述假冒基金公司的行為涉嫌詐騙罪,對於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盧鼎亮表示。
那麼,投資者應如何識別冒牌基金機構?財經評論員郭施亮認為,投資者可以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會員信息公示進行查詢,確定該基金機構是否為會員單位。同時,查看基金公司經營管理、資金託管等是否規範,也可儘量避免自身陷入金融詐騙之中。
盧鼎亮也提示稱,投資者應當通過官方電話、官網查詢等多種方式來確認基金機構是否為冒牌,在簽署投資協議時需要嚴格核實主體信息、帳號信息、標的信息,如果發現假冒情況,應當及時停止投資行為;如果在投資後發現假冒情況,應當及時保留證據和財產線索,通過向公安報案等方式來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