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的感悟:誰有權,誰擔責

2020-02-01   張鵬工作室

權力等於責任------ 張鵬


最近,由於武漢新型冠狀病毒的流行,網絡上每天都充斥著對對疫情爆發過程中各種人物、機構的指責、批評,說他們自私、貪婪、邪惡等等。

但我發現大部分文章的觀點都存在一個明顯的邏輯錯誤,就是將責任與權力混淆。被罵的人不一定是有權的人,或者他們只有小部分權力,罵者卻要他們承擔全部責任,這顯然有失公平。我認為無權就無責,這應該是一條公理。

作為有20年企業管理經驗的人,我現在以企業管理為例來分析如何通過理清權責關係來管理企業。

本文僅限於探討企業管理,不涉及政治和國家管理(因為我無權),請大家在留言中嚴守這一原則。

1、你不放權,你就要全部擔責

我有一個朋友是大型私企的老闆。他在公司可謂一手遮天,事無巨細都要管。他不給下面任何人放權,公司每花一分錢都要他親自審批。結果,他累得心力交瘁,公司卻還是百孔千瘡。他有一次問我如何才能讓員工有主人翁精神。我給了他一個毫不客氣的回答:「平時你把員工當僕人,戰時你想要他們當主人,除非他們都是傻瓜。你擁有絕對的權力,你就要承擔絕對的責任。」

但他不願意放棄權力,因為他享受了權力帶來的春藥效應,就是所有人對他唯唯諾諾、點頭哈腰、阿諛奉承。只不過,我知道在員工心中,這位老闆穿的是皇帝的新衣,成了大家的笑柄。

2、你部分放權,你就要全部擔責

權力最重要的兩個組成部分是財務權人事權。如果你只下放其中一部分,那等於沒有放權,因為下級會找到藉口,說業績不達標是因為你濫用另一項權力造成的。

比如,你將銷售指標下達給了銷售經理(下放了責任),但你要求他接納你的一個親戚做銷售(沒有下放全部人事權)。結果銷售部門業績不達標,銷售經理會的理由是:「這都是你的那個親戚造成的,因為他不但業績差,還不服管理,帶壞了整個團隊的風氣。」

3、你沒有劃清下級的權限,你就要全部擔責

有時,老闆下放權力給幾個下級時,為了讓他們「相互制約」,故意不劃分清楚權力範圍,而要求他們「集體負責」。我認為,集體負責就等於無人負責

為了避免這種惡果,我在公司中層不設副職,而是將權力與責任都授予同一個人,並且部門之間權力界限非常清晰。我不會設立所謂「經理領導下的副經理負責制」,我認為這樣的機制就是製造推脫責任、爭搶功勞、內部爭鬥的罪魁禍首。

4、你越級指揮,你就要全部擔責

有時,老闆將一部分權力下放給了中層,但他又忍不住要越過中層直接指揮下層。結果是,如果中層的業績不好,他們往往會把責任推給老闆:「都是你干涉的結果。我的下級都不聽我的,只聽你的,當然我就不對結果負責了」。

因此,我在公司管理中嚴格遵守不越級指揮的原則。即使下級的下級犯了嚴重的錯誤,我也不直接批評,而是讓對方的直接上級來處理。這樣,我的中層如果沒有完成業績,他們自己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小結

很多企業內部人際關係複雜、派系繁多、內鬥不斷,結果上、中、下三層都身心疲憊。他們不但要面對外部激烈的競爭壓力,還要面對公司內部的明槍暗箭。可笑的是,絕大部分身陷其中的人都認為造成這種困境的原因是「人品問題」,比如老闆太貪婪、中層太自私、下層素質低。他們在道德上相互指責,互不相讓。經常有這種公司的人要我分析:到底是哪一層的人品出了問題?

我的回答常常讓他們目瞪口呆:「你們的人品都沒有問題。所有這些問題可以歸結為一個問題,那就是企業一把手腦子出了問題」。

好吧,估計許多企業老闆要取消對我的關注了。

薦書四:推薦一本我認為非常好的提高財商的書籍。感興趣的讀者請關注微信公眾號「獨立思考者」後,在下面的信息框中回復「財商教育」四個字,系統將自動將此書有關資料的連結發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