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香港預熱已久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細節出爐,包括申請資格準則、獲許投資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申請居留權規定、以及外來人士置業印花稅的「先免後征」安排等。
新計劃下,合資格申請人在香港投資3000萬或以上港元,即可獲香港永居身份,預計明年年中接受申請。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 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台灣華籍居民);
- 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內,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 沒有不良記錄並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規定;
- 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來港。
獲許可投資的資產類別
根據計劃,香港將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門檻從1,000萬港元升至3,000萬港元,可投資類別包括三大類:1、金融資產;2、非住宅地產;3、指定科技行業或重點行業。
按規定3000萬港元投資需分為兩部分:
股票;
債券;
存款證:投資金額上限HK300萬,存款證在購買時須距離到期日不少於12個月;
後償債項;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有限合夥基金;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金額以1,000萬港元為上限):在香港的商用及/或工業用途非住宅房地產(包括樓花但不包括士地)。
2.向全新成立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硬性規定):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有助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
獲准逗留期限
逗留期限:2年+3年+3年
- 原則上批准: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作出投資;
- 正式批准: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兩年;
- 延長逗留期限:每次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
- 香港居留權: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7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可享「先免後征」
《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提供機制以暫免外來人才在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即「先免後征」安排,亦將適用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獲批申請人。
和其他人才引進計劃相比,投資移民不要求申請人在港居留/工作,投資者只需要在不同的許可資產類別中選擇投資項目進行投資,即可獲得香港居留權。
簡單來說,就是申請人只要來港投資就可以申請香港身份!在港持續投資,續簽拿永居完全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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