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灣區之聲
澳門特區政府新冠病毒感染
應變協調中心26日表示
近2個月來澳門疫情持續平穩
參考世界各地防控經驗
27日起調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在一般情況下
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
同日
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發布消息稱
27日起,在一般情況下
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
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無需佩戴口罩
哪些情況需要戴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若進入醫療機構、長者和康復院舍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務使用者除外)、公共運輸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機和乘客,則仍須繼續佩戴口罩。
其他室內場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實體根據當時的疫情、場所或交通工具內的空氣流通情況、人員數量和密度、活動性質和持續時間等因素,自行評估及決定是否要求進入場所或乘搭該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應以適當方式公布或通知。
而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舉辦大型聚集活動、託兒所和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現流行高峰期時,主辦單位或主管實體應要求進入有關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而當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亦應佩戴口罩;至於3歲或以下嬰幼兒進入任何場所可不必佩戴口罩。
部分學校師生上課亦可不戴口罩
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下簡稱「教青局」)2月26日發布消息稱,經與衛生部門會商及聽取教育界的意見,宣布由2月27日起,在一般情況下,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包括參與學界比賽及營會活動)無需佩戴口罩,高等院校參照有關規定執行,跨境師生應留意及配合所在地區的相關措施。
不過,教青局指出,在乘搭校巴及公共運輸工具;自覺不適,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進入醫療機構或指定須佩戴口罩的場所時,師生仍需要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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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灣區之聲、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