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日,山西省藥監局公布了《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印發2021年全省藥品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堅決貫徹「四個最嚴」監管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省、市局按照權責分工及屬地管理原則,開展對全省藥品經營企業落實《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後簡稱「規範」)情況的檢查。
此外,《通知》還強調了四個專項檢查,分別為藥品經營行為暨執業藥師「掛證」、處方藥銷售不合規專項整治,中藥飲片專項整治,網銷售藥品專項整治,以及集采中選品種專項整治。
然後今年的2月22日,湖北省藥監局發布了《關於印發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公布2022年的重點工作方向。
第二項「有力服務疫情防控大局」中指出,今年將加強零售藥店監管。持續加強零售環節疫情管控「四類藥品」實名登記工作,完善藥店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組織零售藥店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發揮藥店「哨卡」預警作用。(藥品經營監管處負責)
其中引起關注的一點是,《要點》還明確全面實施藥品安全風險治理,其中包括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嚴查違法、嚴控風險為主線,以嚴厲打擊制售假藥劣藥、違法生產中藥飲片、網絡非法銷售為重點,集中深入開展中藥、國家集采中選藥品醫療器械、二類精神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線上清網線下規範」等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藥品安全風險治理相繼展開
關於藥品安全風險治理,不僅有山西省和湖北省在嚴肅開展查處。
國家藥監局召開深入開展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把握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關鍵,全國將全面開展一系列的整治。目前,各地也陸續制定相關細則,一些地方已經開展了檢查。
各地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行動,咱們執業藥師作為藥店人,一定要關注藥監資訊,認真履行規定,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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