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備受社會矚目的昆明「南窯涉黑案」頭目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三人,經最高院核准,被宣判執行死刑。在此之前,三人曾提出上訴,但都被駁回。
在死前的最後時刻,楊菊芬已然醒悟。回顧自己的一生,她感到無比懊悔。自己曾貧窮過,也曾富有過,但貧窮時自己內心踏實,富有時卻終日忐忑不安。
最後悔的事情,莫過於將自己的家人牽涉進來。想到自己一死,女兒也將成為孤兒,楊菊芬即使曾經是雲南黑惡勢力的大姐頭,也不免悲從中來。
楊菊芬是如何從一個農村女孩一步步成為女毒販、又是如何落網?
出外討生、養豬女成打工妹
1981年,楊菊芬出生在雲南保山龍陵縣。從小家裡主要靠父親楊國應和母親蔣滿英兩人干農活為生,但家中有很多小孩需要養,因此生活過得非常緊巴。
楊菊芬很小便非常懂事顧家,她知道家裡沒法負擔自己的學習生活,讀了幾天後便選擇了輟學在家,幫助父母養豬、做家務。別人家的孩子都在背著書包、吃著零食去上學,她只能幹咽口水、投去羨慕的目光。之後再轉身拿起豬食喂豬。
年紀漸漸長大,她羨慕的也不再是零食,而是鄰居家女孩子從城裡帶回來的化妝品。每天看著她們打扮得光鮮亮麗,而自己因為養豬天天髒兮兮的,楊菊芬心裡第一次出現不平衡。但她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貧窮,並不是父母不疼,實在是沒有辦法。
1997年,16歲的她決定外出打工。雖然走出了小山村,但保山的工資水平並不能夠滿足她的需求。於是她又跑到更為發達的昆明市落腳。
雖然生活依舊困難,但昆明的工資總算滿足她寄回家中補貼家用,剩下的錢她直接購買了夢寐以求的化妝品和奢侈品。
但隨著對化妝品和奢侈品的了解,楊菊芬的追求也越來越高。她開始不滿足於普通工作帶來的收益。經人介紹,她進入一家洗腳城工作。
洗腳城的工作雖然常常遭到客人調戲,但給的小費不少,這讓楊菊芬覺得在洗腳城工作還不錯。讓楊菊芬印象深刻的,便是一位叫蔣家田的客人。
這位客人三天兩頭往洗腳城跑,而且每一次都專門點她服務。加上他出手相當闊綽,一來二去,兩人逐漸熟絡起來。
她不知道的是,蔣家田是專門為她來的。
2002年,蔣家田剛剛從監獄裡出來。原因自然是販毒。蔣家田是從四川出來打工的,但他心術不正,看不起正經工作。
在他內心中,一直覺得這些工作配不上自己。但他要學歷沒學歷,要技術沒技術,找不到滿意的工作,他便在昆明火車站倒賣火車票,當起黃牛。
低買高賣的黃牛生意讓他賺到了人生第一桶金。但漸漸地,黃牛的收入他又開始看不起,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毒品,販毒的暴利讓他震驚不已,他開始有了販毒的想法。
之後,他用自己倒賣火車票掙來的錢低價買來毒品,再找到買家高價賣出去。再用販毒掙來的錢收小弟,讓小弟幫自己找買家,擴大規模。到了二十一世紀初,他已經是雲南黑惡勢力中有頭有臉的人物,手下馬仔上百人。
在2001年的時候,他因為攜帶30克海洛因獲刑11個月。之所以只有30克,自然是因為僥倖賣出了大頭。
在服刑期間,蔣家田每天都在想著出去後如何把生意做大做強。11個月的時間也根本不能將一個毒販改正過來。
出獄後,蔣家田第一件事便是來到洗腳城放鬆。他一眼便被年輕貌美的楊菊芬迷住。於是才有了三天兩頭往洗腳城跑的事情。
了解到蔣家田的背景時,楊菊芬曾猶豫過。但很快她便在蔣家田的闊綽出手面前淪陷了,成為蔣家田的情婦。
辭工居家、打工妹成販毒姐
成為蔣家田的情婦後,楊菊芬便從洗腳城辭了職。蔣家田為她在昆明租了一套房子,還滿足了楊菊芬的金錢需求。他每個月給楊菊芬一萬元,而且還給楊菊芬安排了一筆寄回老家的錢。這讓楊菊芬的虛榮心得到了滿足。
父親楊國應收到女兒寄來明顯變多的錢,隱隱有些擔心女兒的處境,便從保山來到昆明。在了解到女兒做了蔣家田的情婦後,他一再勸說女兒不要耽誤自己的人生。
楊菊芬在父母的勸導下也曾想過要離開。她將蔣家田給的錢留存一部分,以備將來離開後生活所用。
蔣家田對此一概不知。正當楊菊芬準備離開蔣家田的時候,一個小生命的出現讓楊菊芬離開的計劃成了泡影——她懷孕了。
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庭和富裕的生活,楊菊芬決定留下來。蔣家田老來得女,非常開心,在女兒滿月時給孩子大擺筵席。蔣家田的許多小弟都來祝賀,楊菊芬在小弟們一聲聲「大嫂」中逐漸迷失,這讓她的虛榮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
在保山的楊國應夫妻也來到昆明照顧女兒坐月子。在此期間,他們夫妻兩人得到蔣家田的百般照顧,他們沒有再牴觸這個年齡相仿的「女婿」。楊國應甚至開始詢問起蔣家田,他的「發財生意」是什麼。
得知是販毒,楊國應夫妻兩感到害怕。他們再沒有文化也知道販毒的罪有多重。蔣家田一再讓他們放心,只要做得隱晦,就不會出事。
一輩子本分做人的楊國應這時候卻出現了冒險的想法,他實在是窮怕了,有了發財的機會,他還是忍不住想抓住。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他帶著女兒給的八千元前往緬甸拿貨。
他孤身一人從昆明坐班車,輾轉來到緬甸。以一克70元的價格買了80克海洛因。之後再貼身帶著貨,一路風塵,又是摩托車又是走路的,回到了昆明。
楊菊芬見父親順利歸來也放下了心。他們兩人以每克300元的價格將這批貨賣了出去。兩人凈賺一萬六千餘元。這筆錢讓安分大半輩子的楊國應迷失,也讓楊菊芬第一次直觀了解到販毒帶來的財富,這讓她逐漸迷失,開始主動接觸蔣家田的生意。
從此之後,楊國應負責拿貨,楊菊芬賣貨,蔣家田負責掌控進貨渠道的產業鏈正式形成。楊菊芬甚至覺得直接從貨源地進貨可以獲得更高利潤,在徵得蔣家田同意後,她讓父親負責聯繫,入緬甸貨源地進貨。再拉來大哥楊枝能負責運輸,將運來的毒品藏匿在母親的住處。
楊菊芬在找到買家後,再把貨賣出去。一來二去下,楊菊芬結識了一大批買家,她也逐漸在「江湖」上有了一定地位。
一時富足、坐擁公司豪車
不用再為生活所迫的楊菊芬,逐漸與幾個買家的妻子賭起了錢。不久她便染上賭癮,小賭已經滿足不了她。她開始頻繁出入賭場。
她平均一天會輸掉將近四千元。恰好這時他們投資經營的大客車長途客運開始工作。楊菊芬不滿足於大客車每個月只有三萬元的利潤,便建議蔣家田用大客車來運毒。蔣家田覺得這是條門路,便採納了楊菊芬的建議。
之後,客車司機謝明祥就加入了這個販毒組織。開始時楊菊芬答應謝明祥運一次支付一萬元報酬。但謝明祥逐漸覺得一萬元太少,便主動給楊菊芬出謀劃策,成為這個販毒組織的重要一環。
2008年客車投入運毒的第一次,楊菊芬決定隨車去一趟緬甸。在緬甸拿貨的時候,她賭癮犯了,走進賭場一口氣輸了二三十萬元。
沒想到蔣家田得知之後非但沒有怪她,還讓她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這讓楊菊芬覺得自己得到了蔣家田的重視與信任,開始更賣力地與蔣家田經營這非法的生意。
其實,在蔣家田心中,對於這個自己帶進場的情人他是非常在意的。為女兒辦的滿月酒就是向自己的小弟表明自己的看法:楊菊芬就是自己的妻子。除了結婚證,蔣家田什麼都可以給楊菊芬。
生意越做越大,楊菊芬囊中的金錢也越來越多。她與蔣家田用這筆錢在保山和昆明購置了許多房產,之後又開設公司。為了盈利,他們讓手下的馬仔進行敲詐勒索、進行強買強賣,甚至開始做起色情交易。
這些生意讓楊菊芬和蔣家田的財富越來越多。短短几年間,他們便坐擁11家公司、16輛豪車,什麼加長林肯、奔馳寶馬一應俱全。連專職司機都僱傭了5個。
紙醉金迷的日子讓楊菊芬徹底迷失,一時間,她只覺自己已經走上人生巔峰,成為了人生贏家。
但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的行為很早就被雲南警方注意到,運用大客車運毒的猖狂行為更是高調無比。警方一直在搜集證據,只為最終將他們這些不法分子繩之於法。
2008年年中,楊國應再次偷渡到緬甸拿貨,剛剛進入國門不到幾十米,他便被邊防警察抓了現行。警方從他的包里搜出了整整七公斤海洛因,這個數量足以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楊國應落網後,昆明警方也很快採取行動。他們直接進入楊菊芬的豪宅,將楊菊芬、蔣家田及其他涉案人員一併抓獲。到了這時候,楊菊芬才猛然驚醒,但她已經沒有回頭路。
經過查證審判,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楊國應被依法判處死刑,後四人提出上訴。
8月27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量刑宣判:駁回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三人上訴,維持原判。對楊國應量刑過重,死刑改判為死緩。案件的其他人員也得到各自的懲罰。
到了這裡,楊菊芬才徹底明白,曾經紙醉金迷的生活已經一去不復返。
生命晚期、楊菊芬幡然醒悟
「天冷了,也不知道誰能為我女兒添件衣服……那是我唯一的女兒啊!」
難以相信,這句話是從不可一世的「大姐頭」口中說出來的。
回想起自己做出的罪行,她無時無刻不在後悔。在被宣判死刑的時候,她一度出現劇烈的思想波動,那是人類對於死亡本能的恐懼。她幾度情緒失控,抗拒與人交流、整夜以淚洗面。
提起上訴後,楊菊芬反而變得平靜許多。警方依法派遣管教民警對她做工作,這也是楊菊芬從原本抗拒到逐漸平靜的原因之一。但其實,最關鍵的還是楊菊芬發自內心的悔恨心裡。
得到二審審判結果的通知書時,她說:「早就知道的結果了,沒什麼好害怕的」,在管教民警的眼中,她似乎坦然接受了這個結局。
如今對楊菊芬來說最難熬的,莫過於等待最高院對死刑進行覆核的時間。因為她知道,一旦結果下來,自己立馬就要跟這個美麗的世界說再見了。這段時間對她來說,真的是「度日如年」一般。
在此期間,曾有記者來採訪過她,她只是不停流淚,但情緒上沒太大的波動。只有記者在提到女兒時,楊菊芬才會捂著臉,崩潰地念叨:「我的女兒……我的女兒……」
自從入獄之後,親屬基本都獲刑,只有少數幾個沒有涉案。而他們也對楊菊芬避之唯恐不及,因此楊菊芬沒有渠道了解到女兒的現狀。這是她唯一放心不下的了。
「得知終審判決後,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已經不再可能得到社會的原諒了。」
到了這時候,她心中捐獻遺體,向社會贖罪的念頭越來越濃。在一次所領導探視時,不善言辭的她向對方表達了自己的意願。
所領導對她的意願表示尊重,並提出讓她以書面形式加以確定。目不識丁的楊菊芬便請求同監室最信任的獄友幫忙,草擬了一份遺體捐獻申請書。由五華區看守所將這份申請交給了相關監管部門。
就在申請提交上去的幾天之後,她收到來自蔣家田的一封信。信中囑託楊菊芬照顧好自己,坦然面對結局,調整心態。但在楊菊芬看來,這封信最大的價值,莫過於寫到了女兒的行蹤。
原來,蔣家田落網後,四川老家的大女兒曾經來過,將年僅5歲的女兒帶回家撫養。看到這個消息,楊菊芬覺得這是自己的捐獻遺體所得到的「善報」。得知自己的女兒有歸屬後,楊菊芬只覺得自己心中最沉的石頭落了地。
2011年12月初,最高院關於死刑覆核的報告下發下來,報告認為:第一、二審判決認定報告人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核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判決。
12月13日,雲南省人民法院根據最高院指示,依法對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三人一同被執行死刑。
當被問及還有什麼遺言時,楊菊芬一邊流淚一邊說:「希望孩子不要太有錢,不要走媽媽的路,做一個健康快樂的普通人就好。」
人都有慾望,這是生活在這個大千世界不可避免的。但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有在合法合規合理的前提下去獲取錢財,滿足慾望,才是正道。
毒品交易無疑是不法之途,打擊毒品交易是國家多年來不曾停下的工作。在許許多多放棄平安生活緝毒英雄們的貢獻下,全國境內的毒品交易被遏制,我們才有了如今和平無毒的生活。
因此,我們應該珍惜緝毒警察用生命創造出來的生活環境,做到不沾毒不碰毒不運毒,過好如今和平穩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