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了,低聚果糖國內外法規標準和功能聲稱

2023-03-23     功能食品配料

原標題:全了,低聚果糖國內外法規標準和功能聲稱

低聚果糖是國際公認益生元,良好的膳食纖維,筆者整理了國內外低聚果糖的相關法規標準發展情況和功能聲稱,希望能對功能和保健食品的開發應用有所幫助。

一、國際低聚果糖標準及法規情況

1995年,日本厚生省正式批准低聚果糖為特定保健用食品,並頒發了「保健食品的標示許可證書」。

在美國,生產廠家與美國官方化學家協會(ACAC)合作,已於1997年底經官方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批准,低聚果糖被列為「膳食纖維源」確定為「膳食補充劑」在市場銷售。2000年11月22日美國FDA發表公告GRN000044,確認了低聚果糖作為公認安全級(GRAS)的食品配料。2007年6月,FDA還對GRN000044公告做了補充。

丹麥和挪威分別在1995和1998年將低聚果糖作為膳食纖維在食品標籤上標註;瑞典食品管理局(National Food Administration)在1999年做了相同規定;1998年芬蘭食品管理局將低聚果糖納入膳食纖維類,英國也於2000年採取了同樣的標註方法。2001年歐盟食品專業委員會就在嬰兒階段性配方食品中添加短鏈碳水化合物、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召開了正式研討會,確定在嬰兒二階段配方食品中低聚果糖的添加量為不大於0.8g/100ml。低聚果糖在歐洲各國通常被當作食品配料而非食品添加劑進行管理,不需按使用食品添加劑那樣事先報審才能使用。

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立法機構(FSANZ)在1995年的7月修正了澳大利亞食品標準(Australian Food StandardCode),允許低聚果糖作為膳食纖維在食品標籤上標註。紐西蘭食品安全部發布紐西蘭食品標準第55號修正案,批准低聚果糖用於嬰兒配方食品、嬰兒食品、兒童輔食,並於2013年10月17日實施。

二、國內低聚果糖標準及法規情況

我國最早關於低聚果糖的法規可追溯到1990年國家輕工業部頒布的行業標準《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術規則》;

1997年,國家技術監督局頒布的GB 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實施,明確低聚果糖可作為食品原料應用於保健食品;

2006年,衛生部批准低聚果糖作為新資源食品。

2009年,隨著低聚果糖研究的深入和應用的擴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GB/T 23528-2009《低聚果糖》。

2012年,衛生部頒布了6號公告,允許低聚果糖添加在嬰幼兒配方奶粉中。

2015年,由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牽頭的低聚果糖、菊粉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會議舉辦。會議對GB/T 23528-2009《低聚果糖》進行重新修訂。在2021年12月31日,國標委發布 GB/T 23528.2-2021《低聚糖質量要求 第2部分:低聚果糖》,新標準於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替代GB/T 23528-2009《低聚果糖》。

2022年6月30日GB 1903.40-2022《食品營養強化劑低聚果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正式發布,並於2022年12月30日實施。

三、低聚果糖允許的保健功能聲稱

目前, 在相關低聚糖產品中,只有低聚果糖和低聚半乳糖是我國被允許添加到三歲以下嬰幼兒食品中的營養強化劑。同時,在保健食品行業,因為低聚果糖的法規標準和國內外功能研究的相關數據較早,同時相關論文較多,因此低聚果糖允許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也較多。筆者對完成註冊備案的低聚果糖相關保健食品的產品名稱、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標誌性成分含量、主要原料等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截止2020年底,低聚果糖對應的保健功能種類數為4個,對應的保健食品產品種類為74個,均有相關的檢測方法和標準。單獨的蔗果三糖、蔗果四糖也可以作為原料聲稱。因此開發低聚果糖相關保健食品相關的法規標準支持較好。

隨著我國老年人口的逐步增多,保健食品行業正處在高速發展期。規範的功能聲稱和市場運營有利於企業合規快速發展,助力我國功能食品大眾化和營養健康產業發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c71c072328d129c4d35f4fc601f5f4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