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將建超10個醫療集團!

2023-03-29     東南快報

原標題:福州將建超10個醫療集團!

市、縣(市)區成立疾病預防控制局

2023年6月底前完成機構掛牌運作

統籌建設福州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

「十四五」期間

全市建設2—3個市級醫療集團

10個以上縣級醫療集團

……

福州發布最新實施意見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

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榕政綜〔2023〕4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起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突出補短板、夯基礎、強隊伍,鞏固拓展新冠病毒等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制定本實施意見。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一)推進疾控行政體制改革

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市、縣(市)區成立疾病預防控制局,並依託同級衛生健康部門設立,於2023年6月底前完成機構掛牌運作。優化疾控行政機構職能設置,落實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強化上級疾控行政機構對下級疾控行政機構的業務領導和分工協同,完善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機制。建立「大衛生、大健康」綜合監管機制,推進衛生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加強市、縣疾控中心建設

在國家和省里規定基礎上,適當提高市、縣(市)區疾控中心建設標準,將福州市疾控中心建設成為我省高水平的疾控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檢驗檢測等服務能力輻射福州都市圈區域;加強縣(市)區疾控中心業務用房建設,完善配備更新採樣監測、檢驗檢測等設備,2023年底前各縣(市)區要落實疾控機構設置、業務用房和設施設備「三達標」,其中福清市、閩侯縣疾控中心按照設區市級疾控中心各項設施設備標準建設。進一步加強市、縣(市)區疾控中心實驗室能力建設,福州市疾控中心建設不少於1個生物安全三級(P3)實驗室、20個生物安全二級(P2)實驗室,其中負壓實驗室不少於5個;縣(市)區疾控中心至少建設1個生物安全二級(P2)實驗室。市、縣(市)區疾控中心實驗室基本檢測項目分別不少於500項和200項。

(三)強化公共衛生網底建設

推進公立醫療機構通過整合資源,調整科室職能,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於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設立。加強村居基層公共衛生管理,在全市城鄉基層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落實專職或兼職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建立完善常態化的村居基層公共衛生治理機制。推動各級疾控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考核,強化醫防協同工作機制。

(四)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制

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集中、統一、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與決策指揮體系。市、縣(市)區政府建立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疫情防控工作機制,總結固化新冠疫情防控經驗做法,健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風險研判、處置決策與聯防聯控機制,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做到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決策諮詢體系,組建常態化運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涵蓋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預防醫學、臨床醫學、衛生檢驗檢疫等相關領域,委員會的意見作為各級黨委政府制定相關決策的重要參考。健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預案體系,分級分類組建應急隊伍,強化隊伍人員裝備、培訓演練,提升衛生應急處置能力。

(五)健全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堅持預防為主、協同合作,健全完善重大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實現「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堅持關口前移,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絡,合理擴大疫情監測哨點範圍,落實傳染病首診報告負責制,建立多渠道、智慧化的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增強早期監測預警、實時分析和集中研判能力。規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腸道門診設置運轉和危險化學品、微生物安全管理,落實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嚴把遠端防控、國門檢疫、集中隔離觀察、社區防控、哨點監測「五道關口」,落實國境檢疫傳染病入境人員全流程閉環管理。統籌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響應、人員調集、區域聯動,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

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六)加強市、縣高水平醫療體系建設

支持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福州肺科醫院)、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等創建省級及以上區域醫療中心,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福州市傳染病醫院)、福州市中醫院等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推進省會城市優質醫療資源水平再上新台階。實施「十四五」臨床專科培強培優培育工程,努力建設骨科、呼吸、感染、精神、肝膽、兒科、皮膚等一批臨床重點專科達到全省、全國先進水平。加強疑難重症救治資源建設,市、縣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要獨立設置重症醫學科,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重症床位和可轉換重症床位達到總床位數20%以上,三級醫院綜合ICU床位達到總床位數4%以上,併合理配備重症醫護力量,確保ICU監護單元可隨時使用。依託重症救治能力較強的市屬醫院建設我市重症醫學中心,承擔區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症患者救治,加強重症急救專家隊伍建設,配齊體外膜肺氧合裝置(ECMO)等救治設備,提升複雜、疑難和罕見病綜合診療能力。

(七)加強傳染病疫情救治能力建設

在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福州市傳染病醫院)、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福州肺科醫院)等現有重大傳染病救治醫院基礎上,統籌建設福州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強化隔離救治資源建設和多學科協同診療、臨床科研、專業人才能力培訓,提升區域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水平。市、縣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中醫院按「可轉換」要求,預留擴建「三區兩通道」,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加快建設新院區並建設獨立區域的感染樓,晉安區、長樂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醫院要建設獨立區域的感染樓。市、縣定點(亞定點)救治醫院、「紅黃碼」醫院、城市中心發熱門診、方艙醫院等承擔疫情防控特殊任務的醫院,其防疫物資購置、臨時設施建設、閉環管理人員後勤保障等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因承擔疫情防控救治特殊任務期間影響正常運營,導致醫療業務收入明顯下降的醫院,當期醫療業務凈收入(即醫療業務收入減去藥品和衛生材料等業務成本支出)較上年同期減少部分由同級財政補助,以維護人員隊伍和機構安定穩定。

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體系

(八)補齊基層醫療衛生體系短板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等規定設置的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建設並達到規定標準。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要恢復舉辦區級醫院,或依託綜合實力較強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區級醫院,並用5年左右時間發展建設達到二級及以上醫院水平。福清市、長樂區、閩侯縣、連江縣要提升建設一所公立醫院達到三級綜合醫院水平。福州高新區要新建區級醫院或將南嶼衛生院加強建設為區級醫院,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建設1所綜合性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覆蓋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健康監督等職能,或建設若干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持續將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房達標率列入市對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各縣(市)區要通過新建、改擴建、劃撥使用等方式,確保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房100%達標。

(九)推進整合型醫療衛生體系建設

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公立醫院集團化改革發展路徑,完善整合型醫療衛生體系建設,提高公立醫院管理效能和服務能力水平。由整體實力相對較強的市屬綜合性醫院牽頭,採取橫向聯合方式,各聯合若干家市級醫院組建醫療集團,實施「總醫院—分醫院」或「一院多區」管理體制。各縣(市)區根據國家和省里縣域醫共體建設規定,參照市級醫療集團做法,組建縣級醫療集團,「十四五」期間,全市建設2—3個市級醫療集團和10個以上縣級醫療集團。建立完善醫療集團運行機制、患者轉診機制和醫保槓桿政策,推進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體系格局。逐步將業務拓展到幼兒托育、醫養結合等「一老一少」領域,形成和諧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和多元化健康產業體系。推進縣級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有機融入縣級醫療集團建設,推動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業務協同、融合發展,實現疾病預防、臨床診療、傳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和健康促進等醫療與公共衛生「醫防融合」。

強化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十)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根據中央和省里關於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有關部署要求,按全市常住人口萬分之1.58比例,合理核定市、縣兩級疾控機構人員編制,常住人口少的縣級疾控人員編制保底數不少於40名,個別縣級疾控機構現有編制高於上述標準的,暫維持現狀。完善疾控機構人員隊伍結構,市、縣疾控機構專技人員崗位比例不低於85%,其中衛生專技人員不低於70%。健全公共衛生執業人員培養使用機制,重點培養流行病學調查、傳染病防控、病原學鑑定、實驗室檢測、生物安全、衛生應急等應用型人才。加強公共衛生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幹引進培養,在市疾控中心試點特崗特薪的高層次領軍人才特設崗位,培養一批高層次的公共衛生領軍人才。探索建立疾控中心首席公共衛生專家制度和疾控中心主要領導、首席公共衛生專家目標績效考核年薪制。

(十一)改革醫療機構人員配置機制

按照「可用盡用」原則,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編制使用控制率統一提高到95%以上。各縣(市)區要根據常住人口數變化等情況,按國家和省里規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政策標準上限,及時動態調整核定人員編制。對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緊缺的地區,可根據實際需求按「填平補齊」原則增加核定人員控制數。市、縣公立醫院人員控制數規模綜合考慮醫院類別、核定床位數、運行發展實際等因素合理核定。控制數人員與編內人員實行一致的人員招聘、管理使用、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等人事政策,一致的醫療保障待遇、社會保障待遇和人員經費財政保障標準等,一致的崗位比例控制標準,並分別獨立設置使用,落實同崗、同酬、同待遇。

(十二)統籌提高公共衛生崗位人員待遇

縣級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按照財政全額核撥事業單位有關標準,落實人事管理、醫療保障待遇、社會保障待遇和財政經費保障等,並按我市深化醫改有關政策規定落實「一類保障、二類績效」的收入分配與薪酬制度改革,各地不得自行設定實施醫療衛生單位人員薪酬收入限高政策。建立實施公共衛生人員補助政策,2023年起,福州市疾控中心在編人員人均增量績效按與市屬三級醫院在編人員前三年人均薪酬收入水平差額進行核定,各縣(市)區疾控中心在編人員人均增量績效按與當地縣級綜合醫院在編人員前三年平均薪酬收入水平差額進行核定,試行期三年;市、縣公立醫院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和公共衛生科、感染控制科等公衛類科室在編在崗衛技人員崗位補助每人每月2000元;上述人員增量績效或崗位補助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2024年起,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在崗全科醫生崗位補助提高到每人每月初級職稱1000元,中級職稱1500元,高級職稱2000元,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原有規定的比例分擔。

加強公共衛生支撐體系建設

(十三)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充分發揮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領導和群眾動員優勢,提高社會健康綜合治理能力。健全愛國衛生運動常態化機制,豐富工作內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學習健康知識,掌握健康技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踐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實施「健康福州2030」行動,加快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將群眾主要健康指標改善情況納入政府工作責任考核,推動從環境衛生治理向全面社會健康管理轉變。推進衛生城鎮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體系,完善健康科普體系,提高全民健康素養水平。

(十四)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市、縣兩級將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納入中長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區域布局和產能保障,建立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和緊急採購、動員徵用機制,構建市、縣、鄉三級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完善物資儲備品種、規模、結構,創新企業代儲、分類儲備、動態儲備、輪換管理等方式,確保重要應急物資在關鍵時刻調得出、用得上。建立醫療衛生機構防護物資和藥品動態儲備、滾動輪替機制,作為政府儲備的補充。鼓勵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建立防護物資儲備和應急使用保障制度。

(十五)加強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

加快推進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項目和福州市衛生應急信息指揮平台項目建設,打造公共衛生信息化的核心架構,提升全市公共衛生安全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信息協同能力,優化衛生應急事件的指揮調度和高效聯動處置。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網絡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及有醫保結算的藥店。加快遠程醫療體系建設,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完善推廣疫情期間各部門信息互通、融合協同機制,進一步推動跨系統跨部門數據共享應用和業務協同辦理。探索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數字化信息化技術在公共衛生安全領域運用,提高重大疫情早發現、早處置能力。

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公共衛生工作組織領導

把發展公共衛生事業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戰略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推進力度,持續將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體系,將重要項目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各縣(市)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情況,於2023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具體實施方案。市、縣相關部門針對重要政策條款、建設項目,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具體措施,並建立跟蹤、督促、落實機制,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十七)強化公共衛生事業投入保障

市、縣兩級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發展投入機制,市、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公立醫院公衛類科室按財政核撥事業單位標準落實人員經費和正常運行經費等,縣級公立醫院其他科室人員基本工資等由縣級財政承擔。強化政府公益性辦醫投入,市、縣財政持續加大公共衛生學科和臨床醫學專科建設投入力度,落實六項辦醫責任,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才培養、信息化建設等發展性投入和公用、業務等基本經費,由同級財政按政策予以保障。

(十八)因時因勢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堅持科學防控,精準施策,完善應對準備,平穩有序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防控措施。進一步強化疫苗接種、疫情監測、重點人群保護、醫院感染控制管理等,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強化重點機構、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圍繞「保健康、防重症」目標,全力做好醫療資源調配和重症救治,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全面落實霍亂、登革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各項防控應對措施。切實關心關愛廣大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等,通過宣傳報道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發放疫情防控工作補助等激勵措施,加強人文與物質關懷,維護和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

來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e0016bcc35760356c22b519d19ec8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