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50克以上或可判死刑,這3人涉案300多公斤被抓

2024-06-26     極目新聞

今天是國際禁毒日,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公安部指揮江西、浙江、四川聯合雲南公安機關與緬甸地方執法部門開展邊境警務執法合作,成功抓獲孫強(男,52歲,江西新幹人)、顏歡平(男,55歲,湖南婁底人)和母朝東(男,36歲,四川遂寧人)等3名公開懸賞通緝重大涉毒逃犯並移交我方,涉案毒品數量達300餘公斤。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境外「金三角」地區是緊鄰我國的最大毒源,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3年12月28日,各地公安機關在充分掌握相關犯罪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決定對顏歡平、母朝東等10名重大涉毒逃犯進行公開懸賞通緝,力爭早日緝拿歸案,堅決剷除長期危害我社會穩定的境外「毒瘤」。

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發現,孫強、顏歡平和母朝東等3名通緝逃犯長期盤踞在緬北地區,大肆向我境內走私販運毒品,涉及江西、浙江、四川等地偵辦的多起重大毒品案件,涉案毒品數量達300餘公斤,對我危害嚴重。

為儘快將其抓捕歸案,江西、浙江、四川等地在雲南西雙版納、臨滄、普洱等地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下,深入推進與緬甸地方執法部門禁毒執法合作,全力緝捕公開懸賞通緝逃犯,經過連續奮戰,最終將孫強、顏歡平、母朝東等人抓獲歸案。目前,3名逃犯已順利移交我方。公安機關將全面查清3人違法犯罪事實並依法嚴懲。

2020年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國家禁毒委、公安部「清源斷流」等行動部署要求,通過開展跨境執法合作,大力推進境外「拔釘追逃」專項行動,緬甸、寮國、越南、印尼、斯里蘭卡等國家執法部門協助抓獲並向我移交涉毒「釘子」逃犯420餘名,一大批涉毒逃犯被繩之以法,有力震懾了境外製販毒分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對於販毒集團首要分子、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以及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尤其從重處罰。

極目新聞綜合央視新聞、人民日報、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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