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楊森團隊
2024年10月26日,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廣濟藥業)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體違法行為,有待中國證監會進一步調查結論。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信息披露義務人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
關於索賠條件,廣州楊森律師團隊認為,暫定:在2024年10月26日之前買入廣濟藥業000952,且在2024年10月27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股份而產生虧損的投資者,或可關注後續調查事宜,若被認定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因此遭受損失的投資者或可依法主張賠償。
當然,這也只是投資者的訴權,是否有因果關係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審理作出認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投資者若不及時主張權利,很可能因為時效屆滿而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