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一個十分謙虛的作家,然而由於他的低調和自黑,很多人誤認為莫言無非是個沽名釣譽的作家,其實不然,是我們理解錯誤,甚至是沒有看太懂莫言。
回到正題,莫言依然是我國當下炙手可熱的大作家,他的地位幾乎被人當作民國時期的魯迅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莫言和賈平凹一樣是個十分能寫的作家,他們一寫起來,動輒就是幾十萬字。截止目前來說,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時一共產出了十一部長篇小說,至於短篇和中篇那更是多如牛毛。不過他的作品儘管很多,他卻對一個人十分的敬佩,敬仰到了莫言甚至直接坦言:如果能寫出像他那樣的一部中篇,自己寧願所有的作品都不要了。
那麼這人到底是誰,令莫言如此敬重,他的文章究竟有什麼樣的魔力?甚至為了能寫出像他那樣的一部中篇,莫言就不要自己的所有作品了。
其實這個人一生都未曾寫過長篇小說,為此有人諷刺到他根本寫不了長篇小說。我們都知道長篇小說不同於短篇,它需要大量的文學沉澱和文學思想的高度凝練,以及對長篇小說所要求的人物和事件有著高度統一的概括能力。
莫言就是這樣,他覺得寫長篇就像長跑一樣,是一種大氣力的體現,也是一個作家內心大氣象、大悲憫、大起大落的把握。所以莫言不僅寫了很多長篇小說,而且他自己也提倡作家寫小說就要往長里寫。為此莫言在他十一部長篇小說的開篇部分都會撰下《捍衛長篇小說的尊嚴》這樣的文章,裡面詳細講述了莫言所認為的寫長篇小說之妙。
「長度、密度和難度,是長篇小說的標誌,也是這種偉大文體小說的尊嚴。」莫言在《捍衛長篇小說的尊嚴》中這樣說過;所謂長度,自然是指小說的篇幅。沒有二十萬字以上,那就不叫小說(特指長篇),小說它就缺少應有的威嚴。
就像金錢豹,雖然勇猛,也很剽悍,但終因體形稍遜,耐力不足,難成獸中之王。
我所指的就是那種猶如長江大河般的波瀾壯闊之美,卻是那些精巧的篇什所不具備的。另外常聽到有人把長篇寫短的呼籲,我要說:長篇就是要往長里寫。當然,把長篇寫長,並不是事件和數字上的累加,而是一種胸中的大氣象,一種文學藝術的大營造。
也如同戰爭,有人指揮一個團,可能非常出色,但給他一個軍,一個兵團,或許就亂了陣腳。將才就是將才,帥才就是帥才,而帥才大都不一定是從行伍中一步步成長起來的。莫言還時時不忘謙虛地補充道;當然了,也不能簡單地把寫長篇小說的稱作帥才,更不敢把寫短篇小說的貶為將才。比喻都是笨拙的,請原諒。
說得很精彩,不過莫言滔滔不絕說了這麼多,到了《豐乳肥臀》的時候,這可是莫言一部最引以為傲的長篇之一了,據說他在83天內就完成了這部皇皇巨著的首稿。不過令人遺憾的是,這部小說有點虎頭蛇尾,莫言自己也誠懇地站出來說,結尾有點倉促了,當然評論家和讀者和他的意見一致,《豐乳肥臀》好歸好,就是結局有些潦草。
好吧,善於和極力提倡寫長篇的莫言也沒有完全把握好長篇的精粹藝術。也就是在莫言倡導寫長篇的時候,無獨有偶,魯迅先生因為沒有寫過長篇,從而被人質疑不會寫長篇。那麼莫言是怎麼看待魯迅從來不寫長篇這個梗的?
其實評論界包括莫言在內,都認為魯迅先生不寫長篇,是因為他的短篇就足夠精妙,在那個特定的時代里,魯迅先生只想拿匕首、投槍一般的短篇達到鞭刺的地步就足以了,完全沒有必要耗費心力和時間長篇大論起來,也有人說,罵罵人就可以了,不必罵得太詳細。
而且莫言也是從小讀魯迅長大的,他認為魯迅先生的短篇短小精悍,自己也曾一度想深入超越,可是莫言將近一生的創作,也沒有而且不願從受魯迅的影響中走出來。為此他還坦言:
願意用自己所有的長篇小說「換」魯迅一個短篇都換不來。莫言的原話是這樣說的:「我願意用我全部作品換魯迅的一個短篇小說:如果能寫出一部類似《阿Q正傳》那樣在中國文學史上地位的中篇,那我會願意把我所有的小說都不要了。」
當魯迅的第一部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橫空出世後,西方人又嗅到先生的不世之作《阿Q正傳》。從此發現了中國文學的「密碼」,於是瑞典漢學家斯文赫定就開始到上海勘察魯迅先生,寄希望於將諾貝爾文學獎提名於他,可惜遭到了先生的委婉回絕。
《阿Q正傳》不僅是一部讓莫言為之傾倒的中篇小說,更是魯迅先生上位世界十大文豪之列的代表作品,在諷刺人類自我沉浸的精神勝利法同時,魯迅先生也在警醒世人要敢於正視內心真實的自己,學會勇敢的自我革新,才能不會置身於愚昧無知,麻木不仁的世界裡還憂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