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車停進去了,人卻出不來,車位合規嗎?法院判了

2022-03-18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原標題:【以案普法】車停進去了,人卻出不來,車位合規嗎?法院判了

房子、車子

都是老百姓關心的頭等民生大事

有車還得有車位

而現如今

車位價格動輒十幾萬

儼然比汽車還貴

即便如此

還是有不少開發商「精打細算」

把車位尺寸設計得「剛剛好」

待業主交付時才發現

車位附近平添一堵牆

導致車門打不開、上下車困難

嚴重妨礙使用

給業主心裡「添堵」

(圖片來源於網絡)

那麼

如果買到這種車位

我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車位建設又有什麼標準規範?

跟小編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2016年,劉某與甲公司簽訂車位認購協議,歷時三年,2019年甲公司終於將車位交付。沒想到,劉某等來的不是有了車位的方便,而是源源不斷的麻煩。

因為簽協議時車位還未建成,看不到實物,圖紙上也沒顯示牆體。等交付時,劉某才發現,車位一側多了堵牆,且牆與車位線之間沒有間隔,正常居中停車後,難以從駕駛室進出,給劉某帶來極大不便。在多次與甲公司協商調換未果後,劉某將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

(圖片來源網絡)

法院審理

法官在審理期間,查明該車位長為5.3米,寬為2.53米。現場勘驗時,按照車位內標註的停車位置,正常居中停放,駕駛室一側離牆僅33.5厘米,一般體型的成年人無法從該側進出車輛,副駕駛一側與隔壁車位上居中停放車輛之間距離為55.5厘米。

(圖片來源網絡)

法院認為,根據《車庫建築設計規範》JGJ100-2015第4.1.5條規定,小型機動車與牆、柱、護欄及其他構築物間的最小凈距離縱向為0.5米,橫向為0.6米,機動車間橫向間距為0.6米。涉案車位未滿足上述設計要求,一般體型成年人無法進出駕駛室一側,副駕駛一側的距離明顯使用不便。甲公司沒能證明出售該車位時,盡到了告知義務,劉某以正常車位的價格,買到了缺陷、使用不便的車位,造成了損失,甲公司應當賠償。

最終,綜合車位缺陷程度、對便利性妨礙及甲公司以正常價格出售缺陷車位的獲利程度,確定甲公司賠償劉某相應的經濟損失,維護了劉某的合法權益。

法官提醒

在購買車位前,最好實地了解查看車位情況。如果車位還未建成,要仔細查看圖紙,跟開發商、銷售人員確認周圍阻礙情形,以及車位與周邊設施邊距,檢查是否符合相關設計規範,避免自己的權益遭受損失。

來源:中國普法、濟南市槐蔭區法院。僅供普法參考,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 版權歸屬原作者,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權請與我們聯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19e17d25685c9220b2f355bef4bda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