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第二階段啟動 禁止券商以銷量換交易

2023-12-12     中國經營報

原標題: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第二階段啟動 禁止券商以銷量換交易

本報記者 吳婧 上海報道

公募基金的行業費率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

2023年12月8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7日。

華寶證券研究創新部戰略研究總監衛以諾認為,《徵求意見稿》重在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席位制度,對基金公司佣金分倉上限、防範利益輸送、信息披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監督職責等作出要求。

7月,證監會印發《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方案》,擬在兩年內採取15項舉措全面優化公募基金費率模式,穩步降低公募基金行業綜合費率水平。為避免費率「陡升陡降」,本次費率改革按照「管理費用—交易費用—銷售費用」的實施路徑,分階段推進費率改革。廣發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陳福認為,《徵求意見稿》標誌著公募基金行業第二階段費率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優化完善交易佣金分配製度,進一步強化對公募基金證券交易佣金分配行為的監管。

一位券商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坦言,雖然政策頻發,但12月以來股市仍舊震盪下行,預期不一致或無預期會進一步抑制價值投資,加劇資金博弈和無序流動,投資者信心亟須提升。

合理調降公募佣金費率

中信建投證券非銀金融與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師趙然認為,《徵求意見稿》第四條為對基金交易佣金費率的動態調降,結合基金費率改革工作安排「調降主動權益類基金管理費率、降低基金交易佣金費率、規範基金銷售環節收費」三步走的階段安排,以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的基金投顧收費不得以低於市場一般水平,監管實際在以費率調整推動財富管理行業由賣方銷售向買方投顧轉型。

在華泰證券金融首席分析師沈娟看來,《徵求意見稿》合理調降公募基金證券交易佣金費率。被動股票型基金不得通過佣金支付研究服務等費用,且佣金費率不超過市場平均水平;其他類型基金佣金費率不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兩倍;明確平均佣金費率水平由證券業協會定期測算並向行業機構通報,行業機構約定的佣金費率高於規定的應在三個月內調整。

五礦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尤春野認為,目前市場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費率約為萬分之二點五,而多數基金的交易佣金費率為萬分之八。在新規之下,基金的佣金費率上限下降至萬分之五左右,券商機構佣金的收入將銳減。在此背景下,研究實力雄厚的大型賣方機構可能會要求公募基金將佣金分配更加集中化以彌補佣金費率的下降,小型賣方機構則面臨更大的生存挑戰,賣方生態將受到巨大衝擊,馬太效應將愈加明顯。

在平安證券金融與金融科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維逸看來,合理調降公募基金的證券交易佣金費率,降幅符合市場此前預期,明確單家券商佣金分配上限,嚴禁銷售返傭和轉移支付。對券商整體業績影響有限,長期將引導行業回歸研究本源、優化市場格局。公募基金交易佣金對券商的收入貢獻長期較小,基於公募基金2023年上半年分倉佣金和44家上市券商營業收入計算,分倉佣金在營業收入中占比僅3%,因此降傭對券商的業績影響整體有限。但長期來看,新規引導佣金分配更為市場化,對轉移支付和渠道分傭的限制也將引導券商回歸研究本源。對於聚焦專業研究能力、研究所與其他業務條線有協同的綜合大型券商來說,受到的衝擊相對較小。

廣發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陳福認為,從證券公司自身盈利來說,公募基金機構佣金下調影響分化,但整體有限。假定公募交易佣金下滑33%(以2022年數據為例),則對證券公司營收影響比例較小,多數綜合性券商營收拖累僅0.6%—1.5%左右。對於較依賴研究業務的特色券商來說,佣金下滑占營收比例較高,如天風證券占2022年營收9.9%、國盛證券占2022年營收7.8%、德邦證券占2022年營收5.5%等。

強化佣金分配行為監管

《徵求意見稿》第七條指出:「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

趙然認為,《徵求意見稿》第七條將基金交易和銷售切分,券商以銷量換交易的模式被禁止,有力推動券商財富管理買方模式轉型。第七條嚴禁基金管理人將證券公司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掛鉤,同時嚴禁向證券公司承諾交易量或佣金的行為,券商財富管理以銷量換交易的模式被禁止,對財富管理行業買方投顧轉型意義重大:一方面,銷量換交易的模式使券商有動機推動投資者頻繁申贖以獲取銷售費用和佣金收入,帶來基金賺錢而基民不賺錢的行業痛點。另一方面,銷量換交易的模式使基金有動機為增加銷量承諾交易,支付的交易佣金實際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成本。與第四條類似,本條亦是監管推動行業向買方投顧模式轉型的政策體現。同時,《徵求意見稿》第七條亦對佣金的使用場景做出限制,明確佣金買的就是券商的研究服務:「嚴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外部專家諮詢、金融終端、研報平台、資料庫等產生的費用」。

在衛以諾看來,三大禁止行為,釐清基金管理人支付給券商交易佣金的服務範圍。這就意味著基金公司支付給券商的交易佣金將更加純粹,不再包括與保有量掛鉤的「市場佣金」、第三方諮詢費用、金融終端的系統方面支出等「軟傭」,未來對基金代銷渠道的額外激勵或需以管理費用項目支出。

沈娟認為,未來與基金銷售、資料庫、外部專家諮詢等相關的軟性服務將進一步規範,基金代銷業務將進一步從「以銷量為王」向重保有的買方投顧轉型,並促進賣方研究專注提升研究深度和服務質量。

《徵求意見稿》第八條指出:「嚴禁通過增加證券交易量等方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趙然認為,結合第四條動態壓降基金交易佣金費率水平,及第七條禁止基金公司證券交易佣金分配與渠道利益掛鉤、禁止佣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三者共同調降投資者實際承擔交易成本。以2022年數據測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總額將由188.68億元下降至126.36億元,降幅為33.03%,每年為投資者節省62.32億元的投資成本。

(編輯:孟慶偉 校對:翟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099952b1cf3c2ca189eed2b9448fb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