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一男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潛逃七年終於落網

2019-11-04     貞豐新聞

8月27日,貞豐縣公安局與浙江溫州公安局通力合作,通過相關偵查工作的開展,將七年前在貞豐縣白層鎮平袍村南關組故意傷人致死潛逃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抓獲,讓塵封七年之久的命案成功告破。

眼前在接受審訊的正是2013年「2•11」故意傷人致死案,潛逃七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余某。

【案情回顧】犯罪嫌疑人余某和被害人王某系同村,兩人在浙江打工期間,由於王某騎摩托車沒帶駕照被永康交警扣留,打電話請余某幫忙把駕照從東陽送到永康,並承諾給予余某100元作為往返車費。事隔一兩年,余某與王某在村裡偶遇,王某提及當初給了余某100元錢的事,並向余某索回100元錢,由於當時余某剛給母親辦完喪事,身上所剩無幾,當即給了王某50元錢,事隔一兩天,兩人再次相遇,王某當著其他幾人的面再次提及剩下那50元錢的事,隨後二人發生口角,爭執中雙方發生抓扯行為。抓扯中余某吃了虧,感覺在眾人面前很沒面子,於是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和匕首返回王某家,準備罵上幾句,威脅一下扳回面子,王某看到余某去而復返,從家裡衝出,余某順勢一刀捅向王某,導致被害人王某傷勢過重死亡。案發後,犯罪嫌疑人余某潛逃至今被成功抓獲。

2013年2月11日,貞豐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白層鎮平袍村南關組王某被人故意傷害致死。接到報警後,貞豐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勘察和偵察工作。

「接到報警,相關局領導和大隊領導組織偵技民警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後發現王某已經死亡,經多方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為貞豐縣白層鎮平袍村南關組余某。」貞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中隊中隊長徐鵬說。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余某連夜潛逃。貞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迅速成立專案組,派出幹警對余某的逃跑蹤跡展開摸排偵查工作。偵查中獲悉余某逃至興仁某工地,抓捕組立即趕往興仁實施抓捕。

「經過公安機關多方工作,發現余某案發後已經從案發現場逃往貞豐者相,又逃到興仁的一個工地,局領導和大隊就組織偵察人員趕赴工地對余某進行抓捕,當趕到工地時,沒有發現余某蹤跡。」徐鵬接著說。

抓捕撲空,專案組立即召開案情分析會,調整偵查思路。

刑偵幹警奔波於廣東、浙江、雲南等打工密集地開展偵查工作。幾經周折,均無犯罪嫌疑人蹤跡,而此時的犯罪嫌疑人如人間蒸發,杳無蹤跡,犯罪嫌疑人的潛逃猶如一副重擔壓在偵察員們身上。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從余某潛逃這七年來,刑偵幹警始終沒有放棄對該案的偵察追捕工作。

「七年來,我局始終沒有放棄對余某的追捕工作,先後派出追捕專業隊十餘次赴浙江一帶開展工作。」貞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鄭安俊告訴記者。

「我們輾轉到浙江東陽、義烏、溫州等地開展偵查工作,但沒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後來我們對余某進行秘密偵查。」徐鵬說。

8月27日,貞豐縣公安局偵察獲悉,犯罪嫌疑人余某出現在浙江溫州某地。

獲悉犯罪嫌疑人出現,機會稍縱即逝,貞豐警方立即和溫州當地警方取得聯繫,請當地警方協作進行抓捕,將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

犯罪嫌疑人余某被抓捕時,拒不承認自己是當年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貞豐警方對其出示大量證據,在證據面前余某終於鬆口。至此,「2•11」故意殺人致死案宣告成功告破。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潛逃區間曾經回來自首,在自首途中受到計程車駕駛員的蠱惑,臨時改變主意潛逃至今,給該案的偵破工作帶來重重困難,致使嫌疑人潛逃至今。

在看守所,記者見到犯罪嫌疑人余某。他告訴記者,被抓獲後不再整天過著提心弔膽的日子,甘願伏法接受改造。

犯罪嫌疑人余某歸案後,對「2•11」故意傷人致死的事供認不諱。刑偵部門也正迅速開展相關工作,犯罪嫌疑人余某積極主動配合,帶領專案組到當時的案發現場和拋兇器現場進行指認。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編後語】通過該案我們看到,這是由於一個不堅守承諾,一個為了顧及面子而發生的一樁命案。同時我們也看到,案發當年犯罪嫌疑人也曾想到投案自首,由於自首途中誤聽計程車司機幾句蠱惑的話而放棄自首潛逃至今,該計程車司機的行為不僅為該案的偵破工作帶來重重困難,也觸犯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希望當年的那名計程車司機能勇於擔當站出來。在此,公安機關希望廣大市民為公安機關提供相關的違法犯罪分子的違法線索。(文曉俊 吳永花)

編輯:張才鳳

責編:袁敏

編審:王勝

總編:張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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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YYL_VW4BMH2_cNUgSCq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