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西昌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4月15日起,西昌市房地產管理局將核查清理整治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
據悉,本次清理整治時間為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清理整治範圍包括全市已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小區3359套公租房(廉租房)承租戶。
注意,這些違規行為,是本次清理整治的內容:
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如用於營業、開設麻將館、小賣鋪等行為;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在租賃期間,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或拆遷補償款,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以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等不正當手段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接到群眾舉報,經核查確實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其他不符合保障條件的。
根據清理整治規定,已不再符合公租房准入條件的對象,在2020年7月31日前主動退出,免於追究責任;仍然符合入住條件,住房沒有空置,但未按期交納租金的,下達通知,在15日內交清,對拒不交納租金的住戶將予以清退;對不再符合準入條件,拒不退還公共租賃住房的,在小區公示欄等各媒體上曝光,曝光後仍不退房的,依照規定程序強制清退;對不在公共租賃住房居住,經公告後仍聯繫不到的承租人,按法定程序入戶,並由公證部門清點登記物品依法封存,收回公租房,相應承租人5年內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對轉租、轉借他人居住的承租人,依法依規嚴肅清退;對尋釁滋事者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予以嚴厲打擊整治。
即日起,凡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入住條件的承租人應當主動到西昌市房地產管理局公房管理所登記,並辦理退出手續。此外,西昌市房地產管理局鼓勵各承租戶對以上違規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同時清查情況也將及時公示,誠懇接受社會監督。核查清理舉報電話:0834-3228971。
來源:涼山廣播電視報 楊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