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辦理指南如下:
辦理條件
持《天津市居住證》、《天津市藍印戶口薄》和天津大中專院校《學生證》的外省市戶籍居民可以在天津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辦理材料
在我市生活的外省市戶籍居民持《天津市居住證》、《天津市藍印戶口薄》辦理;在天津就讀的外省市戶籍學生憑《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在學證明辦理;換領的,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核對戶籍信息
辦證人帶齊應提交的材料到受理窗口核實戶籍信息,列印《居民身份證異地申領登記表》,由本人對表內項目進行核對並簽字。未滿16周歲公民,由監護人代辦。
(二)採集人像照片和指紋信息
人像照片採集:辦證人可以現場拍照。
指紋採集:辦證人需採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紋,因特殊原因無法採集的,需說明原因,由工作人員記錄。
(三)繳納工本費
辦證人繳納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工作人員開具《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
(四)領取方式
1.居民自戶籍地審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到指定發證地點,憑《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和原居民身份證(屬換領的)領取證件。
2.郵政速遞證件:辦理郵政速遞業務的,還應填寫郵遞信息。由郵政速遞公司在戶籍地審核之日起7個工作日後郵遞至申領人指定地點。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
天津市異地身份證辦理地點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普通證件:自戶籍地審核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郵政速遞證件: 自戶籍地審核之日起7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丟失補領:每證40元
損壞換領:每證40元
其他換領:每證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