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記者了解到,大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家用汽車銷售和維修行業經營者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經營者,誠實守信、守法經營、做好服務,切實保障全市家用汽車銷售和維修行業積極有序復工復產。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要堅決杜絕下列七種違法行為的發生。
1.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2.以不加裝飾或配件為由,不予訂車或者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
3.以貸款購車為由,強制消費者在店內上保險或加收保證金的行為。
4.向消費者交付車輛時,未按照隨車物品清單等隨車文件,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備件等物品,及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
5.家用汽車修理者未建立並執行修理記錄存檔制度,修理記錄內容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問題、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和工時費、拖運費、提供備用車的信息或者交通費用補償金額、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蓋章等,書面修理記錄應當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
6.提供家用車輛維修、加工、安裝等服務的經營者,謊報用工用料故意損壞、偷換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者與約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換不需要更換的零部件或者偷工減料、加收費用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7.提供銷售及維修服務的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服務標識,服務標識包括服務的內容、質量標準、收費標準以及服務中的有關注意事項、限制條件和必要提示等內容。
廣大消費者如遇到以上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