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解讀
好消息好消息,7月22日召開了全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部署視頻會議,下面我們就來和大家解讀一下2019年的調待政策: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但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退休人員除外。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準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 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8年12月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2.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準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複累加享受:
1. 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5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5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2. 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定額調整辦法具有普惠性,體現了二次分配的公平性;掛鉤調整辦法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適度傾斜辦法體現了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點關懷,尤其是艱邊傾斜對象增加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更加體現了企業與機關的制度並軌和公平。
會後我縣庚及組織開展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核查工作,預計該月底會將此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全部兌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丨編輯:高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TPaUI2wBmyVoG_1Z_Qg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