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有著薛丁格的記憶。
對於娛樂八卦,總是全民吃瓜,猛料漫天。
羅志祥的多人運動爆出後,百八十年前的陳年資料都被迅速翻出。
時間管理惡搞圖更是傳遍全網。
末了來一句「網際網路不會忘記」。
而對於新聞事實,則往往是金魚記憶,多動症兒童般的注意力。
熱搜一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且不說鮑毓明案爆出還不到一個月,就已經風平浪靜;
就連上周的#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兇殺案,這周就已經一點水花都沒有了。
公眾的注意力時間越來越短,甚至開始有意識的選擇性失明。
不僅看不見,不想看,不記得;
甚至若有人想要提醒,可能還要被罵上一句:
「你怎麼老提這些社會黑暗面,一點不正能量。」
那只能恕魚叔死心眼,因為我更相信,良藥苦口利於病。
灌大道理誰都不愛聽。
那就借電影表達——
《班尼的錄像帶》
Benny's Video
本片的導演,麥可·哈內克,兩次斬獲坎城電影節金棕櫚獎。
影像風格是出了名的冷靜殘酷,直擊社會暴力和扭曲心理。
無論是探討性虐心理的《鋼琴教師》;
還是親手殺死中風伴侶來保全體面的《愛》。
以及青少年無差別虐殺的《趣味遊戲》。
其中《趣味遊戲》的變態少年之一,亞諾·弗里斯奇,同樣也是今天要聊的《班尼錄像帶》的主角。
選題一貫的驚世駭俗。
講述了一個惡魔少年殺害無辜女孩之後,由其父母幫忙掩蓋罪行的故事。
那時候的班尼,惡魔之氣還沒有顯露在臉上。
面紅齒白,俊朗帥氣,頂著一頭可愛的天然卷。
看上去和普通的中學生沒有什麼區別,毫無攻擊性。
但是,暴力因素一直潛伏在周遭的社會環境中。
對他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
比如,他喜歡看娛樂電影里血腥兇殘的打鬥場景;
經常關注新聞媒體中襲擊移民的暴力事件。
父母兩人工作繁忙,壓根沒有注意到兒子的惡趣味。
為了哄他開心,還送了一台昂貴的攝像機作為禮物。
班尼對攝像機愛不釋手,看到什麼都錄下來。
無論是在夜生活的狂歡派對上,喝酒聊天的愜意時光。
亦或是在父母的農場裡,工人殺豬的全過程。
對殺戮的喜好,在他所拍攝的內容中已經隱隱約約有所體現。
某個周末的早晨,父母一如既往地外出工作,留班尼獨自在家。
他到錄像店租賃碟片,偶然認識了一個長相甜美的陌生女孩。
反正家裡也沒有大人,他便邀請女孩回家。
剛開始,氣氛非常愉悅。
兩人輕鬆地聊著彼此喜歡的影碟,和家裡兄弟姐妹的故事。
談得投機,互相都有好感。
話題聊盡,班尼開始耍寶表演。
一會兒表演「地鐵里的人」,一會兒表演「地鐵里的狗」。
讓女孩來猜。
他又表演「地鐵里的警察」。
突然一把拉起座位上的女孩,用力把她扣押起來。
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著實嚇了對方一大跳。
雖然有些不悅,但女孩覺得班尼應該也只是想打鬧一下。
誰知道氣氛慢慢變得詭異。
他把她帶回房間,給她看自己錄製的殺豬視頻,還炫耀自己私藏的一把土製氣槍。
他給氣槍裝上子彈,遞給女孩,讓她試試。
女孩覺得太危險,拒絕了。
他就說女孩是個「膽小鬼」,然後自顧自把玩了起來。
沒想到不小心走火開了一槍,正中女孩的肚子。
女孩隨即倒地,但並沒有馬上死去。
而是在地板上苟延殘喘,拚命地往外爬,歇斯底里地叫喊。
如果這時候班尼把女孩送到醫院,可能還有一線生機。
可他非但沒有那麼做,還讓女孩「安靜一些」。
聽到女孩越喊越大聲,他心生厭惡,沖女孩又打了一槍。
結果女孩叫得更慘烈、更悽厲了。
於是班尼決定再補一彈,為了萬無一失,還是衝著腦袋去的。
這下女孩徹底沒有反應了。
這一連串的過程,都被之前打開的攝影機錄了下來。
本以為殺人的過程已經夠殘酷,沒想到殺人之後的舉動才是冷靜到可怕。
班尼先是淡定地走到廚房,吃了一個冰激凌。
然後回到房間把音樂聲調大,享受了一會兒搖滾。
接著才慢悠悠地開始清洗床單、被套和地板上的血跡。
末了,還十分變態地把濺落在自己身上的血跡抹勻。
在他的內心深處,產生了一個奇怪的想法。
為什麼不用攝影機記錄下這個特別的「戰利品」呢?
於是,他在鏡頭前把女孩的屍體翻來覆去地擺弄。
之後,他接到死黨打來的電話。
語氣中沒有流露一絲的慌張,把屍體丟在家裡,就沒心沒肺地跑到酒吧浪了。
他真的毫無感覺,把殺人的事情輕輕鬆鬆地忘掉了嗎?
其實並沒有。
當牛奶不小心灑到桌子上,他用抹布清理的時候,立馬喚起了清理血跡的過程。
擔心別人認出他曾和女孩在一起,就跑到理髮店剃了一個光頭。
仿佛這樣自己就已經受到懲罰。
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父母得知兒子殺人之後,十分驚恐。
母親不可置信地看著班尼,害怕得嘴角直抽搐。
而班尼卻冷靜地可怕。
前面剛說完殺人經過,後面就立馬喊自己肚子餓了要吃東西。
如同只是坦白自己摔破了一個杯子。
但父母卻愁壞了。
開始絞盡腦汁地想到底怎麼樣才能幫孩子脫罪。
如果說是意外肯定沒人相信,因為兒子往女孩身上開了好幾槍。
如果買通醫生給兒子開精神病的診斷證明,全家的名譽也會跟著掃地。
自始至終,這位父親都只想著洗脫罪名、保留名譽,而絲毫沒有去考慮死者到底是誰。
更不會在意對方的家人此刻是不是因為女兒失蹤正在驚慌失措。
由此,我們似乎知道了班尼的冷漠來自於何處。
如果真的如兒子說的,沒有人看到他帶女孩回家。
那麼只要不留痕跡地處理屍體,他們又可以繼續過上安樂的生活。
想好周全的毀屍計劃之後,父母便緊鑼密鼓地分工合作。
第二天,母親以帶兒子去看望外婆為由,向學校申請了一個星期的長假。
實際上是帶他去埃及旅旅遊,散散心,忘掉這些煩心事。
班尼殺了人,非但沒有受到任何責罰,反而得到了如同獎賞般的快樂假期。
另一邊,父親則留在家裡,把屍體悄無聲息地解決掉。
碰到孩子犯法,父母大多都是袒護。
在奉俊昊導演的電影《母親》中。
為了保護兒子,心急如焚的母親儘管已經知道自己的孩子確實就是兇手,卻不惜殺掉唯一的目擊證人。
讓清白的人代替兒子入獄。
一昧幫助孩子脫罪的父母,不僅不能讓孩子悔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還會反噬到父母自己的身上。
在埃及旅行途中,母親壓抑到大哭,讓原本放鬆旅遊的班尼,神經又緊繃起來。
回家之後,父親又一再逼問他殺人的原因,讓他無所適從。
與其說是焦慮和恐懼,不妨說,班尼是煩透了父母的「小題大做」。
明明事情已經過去,為什麼這兩個人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煩我?
於是,隔天父母上班後,他隻身一人去警察局。
但他並不是來自首的,而是要把罪名嫁禍給父母。
人性的複雜幽暗,是我們想像不到的。
原來,前幾天晚上他已經悄悄把父母討論怎麼處理屍體的視頻錄了下來。
於是就此拿來作為告發他們的證據。
而且,他算準了父母絕不會把真相告訴警察。
果然,被手銬銬起來的父母,只是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而他說了一句「對不起」就走了。
或許有的孩子是天使,但這個孩子絕對是魔鬼。
電影中的故事很可怕,回到現實中更是讓人毛骨悚然。
一次又一次的熱搜,讓人驚嘆犯罪的低齡化。
2012年,湖南12歲男孩因牴觸姑媽的管教,用水果刀將姑媽一家三口殺害。
2013年,重慶10歲女孩在電梯里摔打嬰兒,將其從25樓摔下去。
2019年,大連13歲男孩性侵10歲女童未遂,連刺數刀殺人拋屍。
以上案件,都因為加害人年齡低幼,未到刑事責任年齡,而不予立案。
最終只以收容教養為結束。
但問題是,社會所給予的極大寬容,真的能夠換來他們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嗎?
黑龍江男孩趙某,13歲時強暴同村14歲女孩。
因未到刑事責任年齡,法院僅判處他賠償9021元醫藥費給被害人。
判決書下達一周之後,他夜闖該女孩家,當著女孩的面把她的母親殺害。
案上加案,最終也只是被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廣西男孩韋某,在13歲時掐死了一名4歲男童,因未到刑事責任年齡免於處罰。
14歲時,又持刀捅傷一名6歲女童,被判刑6年。
剛剛減刑出獄後,19歲的他又臨時起意姦殺了一名11歲的女童。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戈爾丁說過:
「一個孩子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出,並產生巨大的破壞力」。
一連串的悲劇讓我們反思,現有的懲罰機制是否不夠完善?
以德國、中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崇尚人性本善。
認為孩童天性純良,對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以矯正改造為主。
刑事責任年齡基本在14歲以上。
以英國、美國為代表的英美法系,崇尚人性本惡。
推崇經驗為本,認為一刀切的責任年齡過於武斷,無法適應豐富變化的社會生活。
刑事責任年齡基本是7歲以上;
7歲-14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而羅翔老師認為,英美法系的做法是值得借鑑的。
因為統計事實顯示,當前12-14歲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開始頻繁實施一些惡性犯罪。
我們的法律,需要去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現實。
不要總說,他只是個孩子,他還有很長的人生,要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無原則的人道主義,容易讓我們執著於對「抽象人」的熱愛,放棄對「具體人」的責任。
看似對兒童的關愛,實際上卻放棄了對被害人的保護。
離開了公正,仁愛還有多少意義。
無意義的仁愛,又會導致多少災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