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手段要合法 討債公司不可選

2020-01-14     四川崇州檢察

歲末年尾,除了總結外,大家都還忙活著一件事,那就是清帳,追追未還的債,催催到期的款。落袋為安,方才能過個豐盛殷實的年。

可是追債也不是那麼容易,尤其是遇到老賴,追討催收千百次,他不還理由有千百個,真正讓你體會什麼叫做「欠錢的是爺」。遇到這種人怎麼辦,這對於債權人來說,真是一件煩心事。


個人追討催收,對方軟硬不吃,油鹽不進,一副「我是欠你錢,但現在沒錢」的表情能把你氣死。打官司吧,一來二去,耗時費力還花錢,官司贏了還有追不回來錢的可能。

於是不少債權人為圖省事省心,就藉助於社會上一些"討債公司"幫自己追債,而各種名頭的討債公司,也紛紛打著"專業收債、快速有效"的噱頭,向有需求的人推銷和吹噓自己無所不能的討債能力。

討債公司在推銷自己時,都聲稱會遵守法律,會用合法手討債段,不會做違法的事情,更不會給委託人帶來負面影響。但實際上,大家覺得他們會按照他們所講的那樣去討債嗎?


案 情 回 顧


王某是本區的一小企業主,與在深圳某區的牛某有生意上的來往,牛某於2018年間從王某處累計購買了價值50萬元的貨物,但僅支付了貨款20萬元,尚拖欠30萬元。


整個2019年,王某都在不停催收該筆貨款,但牛某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既不見面也不還錢。王某見狀,遂聯繫了本區一家叫「虎琅諮詢有限公司」的討債公司幫其收這筆債務。


「虎琅」公司接單後,派兩名女性員工通過微信約牛某吃飯,牛某在應邀吃飯時被王某及「虎琅」公司員工曹某、單某等堵在酒店包房。後雙方協商還款不成,曹某、單某等便將牛某帶回本區一酒店,將其關在一房間,繼續追債。在帶回本區和關在房間期間,曹某、單某等對牛某進行毆打,並威脅牛某將其約女性員工一事告知其妻子。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天一夜後,牛某被迫用隨身攜帶的三張信用卡套現15萬元交給曹某等人,並寫下還欠王某15萬元的一張欠條。整個討債過程,王某在場,但對曹某、單某的上述行為未提出異議。


牛某被放後,遂報警。警方循線將曹某、單某、王某抓獲。後法院經審理認為,曹某、單某、王某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分別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小 明 說 法


所以,討債公司的"合法手段"只不過是一個幌子,他們通常通過跟蹤、威脅、恐嚇、甚至是非法拘禁等手段,幫委託人討要債務,因為這樣最快速有效,但這些行為明顯已觸犯了法律,會給委託人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一旦觸犯刑法,就會導致委託人要跟他們一起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其實,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聯合下文,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從事討債業務;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立即停止辦理"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註冊。因此,債權人要想追債,也應該通過走法律程序解決債務糾紛,不要讓自己從受害人變成被告人。

來源:黃埔檢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RffKom8BUQOea5OwsLYo.html